[年报]中 关 村(0009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时间:2026年04月18日 19:45:17 中财网 |
|
原标题:中 关 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 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3,126,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中关村 | 股票代码 | 00093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如有) | 无 |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黄志宇 | 相皓冉、胡秀梅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 | 传真 | 010-57768100 | 010-57768100 | | | 电话 | 010-57768018 | 010-57768018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分为 生物医药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商砼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1、 生物医药业务包括化
药品及二类精神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及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服务;医疗设备、试剂和相关耗
材的销售及服务业务;口腔清洁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养老医疗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
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中医医疗服务、养老旅居业务以及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等;3、商砼业务
包括水泥制品制造和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及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等;4、其他业务主要包括
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投资及公司不归类于 生物医药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和商砼业务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 生物医药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 知母皂苷BⅡ及胶囊 | 中药1类 | 用于治疗血管性痴呆。 | 临床Ⅰ期试验已暂停。 | | 盐酸纳曲酮片 | 一致性评价 | 阻断外源性阿片类物质的药理作用,作为阿
片类依赖者脱毒后预防复吸的辅助药物。 | 2025年10月收到《药品补充
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了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 氨酚羟考酮片 | 3
化学药品 类 | 适用于严重程度足以需要使用阿片类镇痛剂
且缺乏其他替代治疗的中、重度疼痛的治
疗。 | 2025年12月收到《药品注册
申请终止通知书》,同意撤回
药品注册申请。 | | 盐酸曲马多片 | 一致性评价 | 用于治疗疼痛程度严重到需要使用阿片类镇
痛剂并且替代疗法不足的成人疼痛。 | 2025年1月收到一致性评价申
报《受理通知书》;
2026年2月收到《药品补充申
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了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 盐酸阿罗洛尔片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轻度-中度)、
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
颤。 | CDE审评中。
2025年6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 | | 盐酸丁螺环酮片 | 一致性评价 | 用于治疗各种焦虑症。 | CDE审评中。
2025年12月收到一致性评价
申请《受理通知书》。 | |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40mg)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治疗严重到需要长期持续、每天按时使
用阿片类药物治疗、且替代治疗不能充分缓
解的疼痛。 | CDE审评中。
2025年3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
2025年12月收到《补充资料
通知书》。 | |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10mg)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治疗严重到需要长期持续、每天按时使
用阿片类药物治疗、且替代治疗不能充分缓
解的疼痛。 | CDE审评中。
2025年12月收到上市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 | |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
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
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
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
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
(IRDS)的治疗。 | 2025年8月收到《药品注册证
书》,视同通过药品一致性评
价。 |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一致性评价 | 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疼痛。 | 2025年8月收到《药品补充申
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了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 非布司他片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
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CDE审评中。
2025年8月收到《补充资料通
知书》,2025年11月提交补
充研究资料。 |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化学药品3类 | 用于在口服给药困难的情况下,慢性支气管
炎及其他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支气管扩张、
矽肺等有粘痰不易咳出的患者。 | CDE审评中。
2025年3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
2025年12月收到《补充资料
通知书》。 |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 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
药 | / | / | 2025年8月收到《化学原料药
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获准
上市。 |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 化学药品4类 | 作为高血压治疗的替代疗法,用于目前同时
服用与复方制剂剂量相同的单药且血压控制
良好的患者。 | CDE审评中。
2025年4月收到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
2026年1月收到《补充资料通
知书》。 | |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
(II) | 化学药品4类 |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经二甲双胍
单药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或正在接受二者联
合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 | CDE审评中。
2025年10月收到上市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 |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药品情况如下: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
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
2025年版医
保目录 | | 富马酸比索
洛尔片 | 化学药品4
类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
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的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本品时需遵
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
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制备比索洛尔及其盐的改进
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02.7.12-2022.7.12。 | 否 | 是 | | 甲磺酸托烷
司琼注射液 | 原化学药
品第二类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
吐。 | 无 | 否 | 是 | | 西地碘含片 | 原西药第
四类 | 用于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
炎、牙周炎。 | “复方西地碘口含片及其制备
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1991.8.16-2010.11.10。 | 否 | 否 | | 盐酸苯环壬
酯片 | 原西药第
一类 | 用于预防晕车、晕船及晕机。 | “盐酸苯环壬酯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1993.10.22-2013.12.25。 | 否 | 否 | | 盐酸纳洛酮
注射液 | 原西药第
四类 | 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药术后,拮
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病人
苏醒。
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
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3
、解救急性乙醇中毒。
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 | 无 | 否 | 是 | | 盐酸羟考酮
注射液 | 化学药品4
类 | 本品为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
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
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
治疗的重度疼痛。 | 无 | 否 | 是 | | 联苯苄唑乳
膏 | 原西药第
二类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
癣,体、股癣,花斑癣。 | 无 | 否 | 是 | | 石杉碱甲片 | 原西药
四、五类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
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
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
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
作用。 | 无 | 否 | 是 | | 五加生化胶
囊 | 原中药三
类 | 益气养血,活血祛瘀。适用于经期及人
流术后、产后气虚血瘀所致阴道流血,
血色紫暗或有血块,小腹疼痛按之不
减,腰背酸痛,自汗,心悸气短,舌
淡、兼见瘀点,脉沉弱等。 | 1、“一种五加生化药剂的制造
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02.11.14-2022.11.13;
2、“五加生化胶囊的检测方
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09.09.25-2029.09.24;
3、“五加生化中药复方提取物 | 否 | 是 |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
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
2025年版医
保目录 | | | | | 的植物雌激素样作用及应用”
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11.09.30-2031.09.29;
4、“一种五加生化胶囊溶出度
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起止
时间:2021.04.11-2041.04.10。 | | | | 乳酸菌素片 | 化学药品4
类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
小儿腹泻。 | 无 | 否 | 否 | | 盐酸曲马多
注射液 | 原西药第
二类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
急、慢性疼痛。 | 无 | 否 | 是 | | 盐酸曲马多
片 | 原西药第
四类 | 用于治疗疼痛程度严重到需要使用阿片
类镇痛剂并且替代疗法不足的成人疼
痛。 | “一种盐酸曲马多制剂中的新
杂质的检测控制方法”发明专
利,起止时间:2020.07.07-
2040.07.06。 | 否 | 是 | | 氨酚曲马多
片 | 原化学药
3.2
品第 类 | 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
天或更短)治疗。 | 1、“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
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
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21.09.17-2041.09.16;
2
、“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
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发明
专利,起止时间:2021.09.17-
2041.09.16
。 | 否 | 是 | | 盐酸曲马多
原料药 | / | / | “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
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08.04.16-2028.04.15。 | 否 | / | | 克林霉素磷
酸酯阴道凝
胶 | 原化学药
品3.1类 | 用于治疗细菌性阴道病。 | 无 | 否 | 否 | | 吡拉西坦注
射液 | 原化学药
品6类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
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
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
智能发育迟缓。 | 无 | 否 | 是 | | 刺五加注射
液 | 原中药11
类 | 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
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
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
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
征等。 | 无 | 否 | 是 | | 盐酸贝尼地
平片 | 原化学药
品第二类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无 | 否 | 是 | | 格列吡嗪分
散片 | 原化学药
品第四类 | 格列吡嗪用于辅助饮食和运动,改善成
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无 | 否 | 是 | | 复方胰酶散 | 4
化学药品
类 | 用于小儿消化不良及营养障碍等。 | 无 | 否 | 是 |
(3)报告期内,新入选及新退出国家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产品情况:①北京华素1个产品调出《医保目录2025年》。
2025
北京华素“复方氯解磷定注射液”调出《医保目录 年》,截至目前该产品调出医保目录对公司业绩无实质影响。
②多多药业新增1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25年》。
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通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详见2025年8月13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涉及生物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 1 | 一种轴承拉拔器 | 2025年1月10日 | ZL 2024 2
0896365.6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2 | 一种抑菌漱口水PH
测定器 | 2025年1月14日 | ZL 2024 2
0903221.9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3 | 一种感应器安装座 | 2025年1月24日 | ZL 2024 2
1381597.4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4 | 一种薁磺酸钠的连续
反应工艺中的反应器 | 2025年2月18日 | ZL 2024 2
1219157.9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5 | 一种报警器用两用扳
手 | 2025年2月28日 | ZL 2024 2
1220426.3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6 | 一种铝塑泡罩包装检
测器 | 2025年3月18日 | ZL 2024 2
1407735.1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7 | 一种牙膏泡沫量罗氏
测定仪 | 2025年4月25日 | ZL 2024 2
1157825.X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8 | 一种瓶装漱口水自流
式灌装机 | 2025年6月24日 | ZL 2024 2
2363071.X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9 | 一种漱口水澄清度测
定仪 | 2025年7月11日 | ZL 2024 2
1984091.2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10 | 一种牙膏膏体过硬颗
粒测定仪 | 2025年7月25日 | ZL 2024 2
1417194.0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11 | 一种薁磺酸钠制备混
合搅拌装置 | 2025 7 29
年 月 日 | ZL 2024 2
1753103.0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12 | 一种牙膏包装盒UV
喷码机 | 2025年9月12日 | ZL 2024 2
3035651.2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13 | 一种牙膏生产原料筛
选装置 | 2025年10月24日 | ZL 2024 2
2874907.2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 14 | 一种盐酸丁螺环酮的
制备方法 | 2025年12月16日 | ZL 2024 1
0362758.3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养老医疗业务
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中医医疗服务、养老旅居业务以
及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等。
3、商砼业务
主要包括:水泥制品制造和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和销售;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土石
方工程施工;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4、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电子卖场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服务业、投资以及公司其他不能归类于 生物医药业务、养老医疗
业务和商砼业务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 生物医药业务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在北京市、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三个研发中心,针对不同产品和剂型开展研发工作,既独立
又遥相呼应,在公司全面统筹下完成整体研发工作。在新品种研发、老品种深度开发、工艺优化、专利申报注册等方面
卓有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军事科学院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产
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研发 资源优势,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联合开发,有效地推进了公司整体研发工作。
委托研发模式:公司将研发任务外包给外部更专业的机构或研究组织,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和经验,加速研发进
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在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四个制造中心。生产组织方面,公司各生产中心根据所辖各品种的
年度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及综合生产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分解目标。并在年度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产品需
求,滚动调整生产计划,使产销有效衔接,确保产品市场需求。并通过精细化调度设备运行和人员组织,严控损耗,不
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全面实施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控物料质量,所用的各类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全部检验合
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环节。及时更新、增建、补充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监督控制生产全过程,做到产成品检验合格上市
销售。
(3)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生产计划、使用周期、市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周期、提出行情预测,制定和实施采
购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内控要求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根据供应商资质、
技术水平、诚信度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核查,降低采购风险。所采购原辅料和包材在到
厂时需要质量技术部门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全终端、全模式的营销体系,临床学术推广模式、终端居间服务商模式和OTC零售模式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全面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线下终端。同时,公司销售业务还探索并推进互联网线上销
售模式,目前已取得良好开端。
公司在推进销售工作过程中,强化市场、商务及招商等相关管理职能,提升产品的品牌和学术影响力、市场渗透力,
加强发货回款、终端渠道的控制能力,实现对产品销售的服务、促进和监督。公司制定了不同的推广、营销策略,进行
有针对性的业务拓展。
除正常的销售推广外,公司还建立了负责市场推广和准入的专业团队,着力打造产品品牌,策划、指导公司的市场
准入和营销行为,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2、养老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养老业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拓展、夯实基础求发展”为经营理念,在管理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持
续发力,围绕市场拓展、品牌宣传、医养结合、打造标杆项目、提升实力等方面快速发展。逐步完善以基础养老为根基,
医养结合和康养保健为两翼,以异地康养为拓展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尝试新的业务模式,
使业务规模和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
3、商砼业务经营模式
混凝土业务遵循“适量、增效、抓回款、降风险、利润最大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
积极寻找优质工程项目。同时,抓住国家发展新契机,积极推进业务和产品转型工作。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详见本节“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业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及“核心竞争力分析”相关内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3年末 | | 总资产 | 4,001,968,188.34 | 3,712,072,946.95 | 7.81% | 3,779,583,356.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1,635,461,407.44 | 1,588,370,940.24 | 2.96% | 1,534,778,750.01 | |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2,443,005,213.86 | 2,532,142,197.75 | -3.52% | 2,276,603,345.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47,885,454.07 | 53,592,190.23 | -10.65% | 48,574,063.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 37,821,518.63 | 32,689,507.45 | 15.70% | 35,356,700.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41,569,757.98 | 127,601,588.53 | -67.42% | 218,303,536.0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6 | 0.0712 | -10.67% | 0.0645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6 | 0.0712 | -10.67% | 0.064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7% | 3.43% | -0.46% | 3.2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16,290,632.44 | 622,524,375.81 | 643,647,540.63 | 560,542,664.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5,756,417.46 | 23,052,469.53 | 10,682,468.20 | -1,605,901.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14,859,606.87 | 21,995,265.03 | 6,789,290.78 | -5,822,644.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65,817,386.44 | -44,422,930.30 | 1,861,693.34 | 18,313,608.5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
通股股东总
数 | 66,525 | 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 66,078 | 报告期末表
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24.71% | 186,113,207 | 0 | 质押 | 111,601,400 | | | | | | | | 冻结 | 注1
182,466,343 | |
| 国美电器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6.64% | 50,000,000 | 0 | 质押 | 50,000,000 | | | | | | | 标记 | 17,540,167 | | | | | | | 冻结 | 注2
2,857,841,284 | | 周玉坤 | 境内自然
人 | 0.85% | 6,372,2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关村高科
技产业促进
中心 | 国有法人 | 0.66% | 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北京隆慧投
资有限公司
-隆慧汇晨
战略投资私
募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0.62% | 4,664,788 | 0 | 不适用 | 0 | | 金强 | 境内自然
人 | 0.43% | 3,228,865 | 0 | 不适用 | 0 |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
资金 | 境外法人 | 0.30% | 2,221,741 | 0 | 不适用 | 0 | | 邹觉民 | 境内自然
人 | 0.28% | 2,1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孙三洪 | 境内自然
人 | 0.28% | 2,094,648 | 0 | 不适用 | 0 | | 詹颂祥 | 境内自然
人 | 0.27% | 2,000,4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构
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林飞燕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11,807股;
2、周玉坤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372,200股;
3、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隆慧汇晨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64,788股;
4、金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05,3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1,923,565股;
5、邹觉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
6、孙三洪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94,648股。 | | | | | |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110,403,529股、轮候冻结59,562,814股。
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825,381,451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事宜;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举曹永刚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在股东会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许钟民(董事长)、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独立董事:史录文、毕克、夏琴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毕克(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夏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毕克、夏琴;协理:李斌(副总裁)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史录文、毕克、夏琴
提名委员会:夏琴(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3)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曹永刚
职工监事:司洪伟、刘伟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范秀君为公司副总
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
(5)部分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磊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董磊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
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详见2025年1月24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事宜;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与林飞燕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林飞燕与国
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变化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 | |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86,113,207 | 24.71%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807,055 | 6.75% | | 林飞燕 | 2,552,111 | 0.34% | - | - | | 合计 | 239,472,373 | 31.80% | 236,920,262 | 31.46% |
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详见2025年2月15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等事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6.64%。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无新增质押,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 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份限
售和冻结、标
注
记数量 | 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
(%) |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注
数量 | 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 | |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1,601,400 | 59.96 | 14.82 | 110,403,529 | 98.93 | 12,500,000 | 16.78 | |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50,000,000 | 100.00 | 6.64 | 50,000,000 | 100.00 | 0 | 0 | | 合计 | 236,113,207 | 31.35 | 161,601,400 | 68.44 | 21.46 | 160,403,529 | 99.26 | 12,500,000 | 16.78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再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2)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Ⅰ.控股股东股份无新增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司法再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A.司法再冻结到期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司法再冻
结到期数量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司法再冻结
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
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
执行人 | |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 | 是 | 28 | 0.00% | 0.00% | 2022-10-10 | 2025-10-09 | 广东省湛江市
中级人民法院 |
B.轮候冻结生效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
法再冻结
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司法再冻
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
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
执行人 | 原因 | |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 | 是 | 28 | 0.00% | 0.00% | 否 | 2025-10-09 | 2028-10-08 | 广东省湛江市中
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
结生效 |
②累计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
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
注
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22,903,529 | 0 | 66.04% | 16.32%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50,000,000 | 17,540,167 | 100.00% | 6.64% | | 合计 | 236,113,207 | 31.35% | 172,903,529 | 17,540,167 | 73.23% | 22.96%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3)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轮候冻结
Ⅰ.控股股东股份无新增轮候冻结
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
数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0,000,000 | 100.00% | 6.64% | 否 | 2025-3-6 | 36个月 | 重庆市江北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540,167 | 11.08% | 0.74% | 否 | 2025-3-20 | 36个月 | 北京市第四
中级人民法
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2,788,105 | 5.58% | 0.37% | 否 | 2025-6-16 | 36个月 | 海口市美兰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0,000,000 | 100.00% | 6.64% | 否 | 2025-07-31 | 36个月 | 西安市灞桥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49,192,945 | 98.39% | 6.53% | 否 | 2025-08-06 | 36个月 | 西安市灞桥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0,000,000 | 100.00% | 6.64% | 否 | 2025-08-08 | 36个月 | 西安市灞桥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
数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0,000,000 | 100.00% | 6.64% | 否 | 2025-08-08 | 36个月 | 西安市灞桥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700,000 | 1.40% | 0.09% | 否 | 2025-08-15 | 36个月 | 北京市延庆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16,068,053 | 32.14% | 2.13% | 否 | 2025-10-24 | 36个月 | 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0,000,000 | 100.00% | 6.64% | 否 | 2025-12-03 | 36个月 | 福州市鼓楼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国美电
器有限
公司 | 是 | 50,000,000 | 100.00% | 6.64% | 否 | 2025-12-10 | 36个月 | 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 合计 | - | 374,289,270 | 748.58% | 49.70% | - | - | - | - | - |
②累计轮候冻结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
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59,562,814 | 32.00% | 7.91%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64% | 2,825,381,451 | 5,650.76% | 375.15% | | 合计 | 236,113,207 | 31.35% | 2,884,944,265 | 1,221.85% | 383.06% |
(4)延长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司法标记期限
①控股股东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期限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司法(再)
冻结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司法
(再)冻
结起始日 | 原司法
(再)冻
结到期日 | 司法(再)
冻结到期日
(延期后) | 司法(再)
冻结执行人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2023-1-30 | 2026-1-29 | 2028-1-6 | 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12,500,000 | 6.72% | 1.66% | 2022-9-19 | 2025-9-18 | 2028-8-21 | 重庆市九龙
坡区人民法
院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39,200,000 | 21.06% | 5.20% | 2022-9-19 | 2025-9-18 | 2028-8-21 | 重庆市九龙
坡区人民法
院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400,000 | 0.21% | 0.05% | 2022-10-
10 | 2025-10-
09 | 2028-09-25 | 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
院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39,200,000 | 21.06% | 5.20% | 2022-09-
19 | 2028-08-
21 | 2028-09-15 | 重庆市九龙
坡区人民法
院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4,501,400 | 2.42% | 0.60% | 2022-10-
10 | 2025-10-
09 | 2028-09-25 | 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
院 | |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是 | 30,000,000 | 16.12% | 3.98% | 2022-10-
10 | 2025-10-
09 | 2028-09-25 | 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
院 | | 合计 | - | 133,853,989 | 71.92% | 17.77% | - | - | - | - |
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延长司法标记、司法再冻结期限(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