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68837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88371 2026-01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就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8号《关于同意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3,868,0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18.54元,募集资金总额1,554,914,370.0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28,277.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6,386,093.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4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676.78万元,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部园区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766.22万元,公司“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2.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前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 1 本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部园区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2,766.22万元,公司“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2.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菲沃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菲沃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408号)》。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 元
预期,产能释放未达到预期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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