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腾达建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湧)

时间:2026年04月18日 21:06:15 中财网
原标题:腾达建设:腾达建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湧)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湧)
2025年度,作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湧,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交
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兼任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 的次数
张湧77002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
积极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召开前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出席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审核并同意了公司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
2025
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审议并同意了 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
方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分别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履职能力均符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具体要
求,推选或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发生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形,对分属领
域的事项审慎、细致地进行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专业指导及审慎审核。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就内外部审计计划、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探讨和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
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规范运作、对外投资后续进展等情况;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股东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充分交流;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提供专业意见。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均属于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三)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就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含内控审计)事项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2024年度经
营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认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实际情况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58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1,85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八)对外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出资人民币6,000
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用于投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相关优质标的。本人对前述投资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前述投资符合公司实现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外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运用自己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持续提升
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年度股东会时,本人将向股东会述职。

述职人:张湧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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