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腾达建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廖少明,届满离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少明,届满离任) 本人于2019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担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廖少明,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现任同济大 学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2025年1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积极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召开前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 次,本人现场出席会议1次。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提名 1 委员会会议 次,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认真审核,认为各位候选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并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共出席审计委 员会会议 6次,沟通和审议了 2024年度外部审计计划、2024年度内 审工作总结及 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聘任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议案和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发生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形,对分属领 域的事项审慎、细致地进行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专业指导及审慎审核。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就内外部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经营及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 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股东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充分交流;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科研成果鉴定会、技术研讨会等,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科技进步、可持续发展等提供专业意见。 公司一如既往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传递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所需的材料与信息,及时汇报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对疑问及时解答,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为本人履职提供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均属于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三)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就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含内控审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58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1,85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七)新任董事任职资格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会选举叶丽君女士、杨九如先生、叶弘历先 生、孙九春先生、王正初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湧先生、谭勇先生、李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欢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人就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其任职资格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提名程序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运用自己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廖少明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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