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合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110,09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9,534,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55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66%。 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8,744,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186,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55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66%。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0,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1%;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弃权10,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 提案2.00《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6%;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3.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7,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4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5%;反对4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6%;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4.00《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6%;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2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5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3,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1%;反对5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0%;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9%;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5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2%;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9%;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关联股东合计持股100,052,54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7.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6%;反对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8.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3%;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2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78%;反对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10.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3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3%;反对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提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000,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5%;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5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2%;反对8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9%;弃权1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苗郁芊、丁蔚;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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