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铜陵有色(0006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19日 16:05:28 中财网
原标题:铜陵有色: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0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丁士启董事长因公出差蒋培进
文燕董事因公出差姚兵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409,471,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铜陵有色股票代码00063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兵王逍 
办公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 色大院西楼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 色大院西楼 
传真0562-58611950562-5861195 
电话0562-58613260562-586014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铜采选、冶炼、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全产业链铜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涵盖阴极铜、硫酸、黄金、白银、铜箔及铜板带等。公司在铜矿采选、铜冶炼及铜箔加工等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行业地位和显著的竞争
优势。

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铜原料采购包括国内和国外采购铜精矿。原材料的采购定价方式上,进口铜精矿的基准定价方式为LME铜价扣减加工费之后金额计价结算。国内铜精矿(以含铜品位18%或20%为基准)、粗铜及冰铜等原材料的基准定价方式均以
上海期交所当月阴极铜结算价加权平均价乘以系数,或上海期交所当月阴极铜结算价加权平均扣减一定金额(大致相当
于市场平均水平)计价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阴极铜、铜加工材,以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黄金、白银、硫酸等产品。阴极铜的生产销售是公司目前的主导业务,其经营方式有以下两种:
(1)自产矿采矿、冶炼方式
该经营方式即公司自产铜矿经洗选、冶炼加工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该类业务涉及铜矿开采(铜矿石)——洗选(铜精矿)——粗炼(粗铜)——精炼(阴极铜)整个采炼流程。该类业务生产成本相对固定,盈利能力直接受阴极铜
销售价格波动的影响。

(2)外购铜原料冶炼方式
该经营方式下,公司通过外购铜精矿经粗炼、精炼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或通过外购粗铜经精炼成阴极铜后对外销售。公司外购铜精矿和粗铜(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根据阴极铜市场价格扣除议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在该经营方
式下,公司一般只获取议定的加工费,为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如下:

产品销售模式销售地区
阴极铜长期合同、现货零售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北、山东、河南等地, 国际
铜加工产品长期合同、以单定产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地,国际
 现货销售 
白银现货销售国内、国际
硫酸年度合同方式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河南等地,国际
2025年,股份公司国内外自有矿山投入找矿勘查投资资金1.09亿元,实施地质钻孔7.58万米,新增铜资源量约38万吨,消耗铜金属量约23.86万吨,目前公司矿山保有铜金属量约736万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025年2024年 本年比 上年增 减2023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72,725,891,961.92145,531,399,282.95145,530,933,772.7118.69%137,453,847,565.82137,453,279,55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2,415,007,111.012,808,595,667.892,808,954,860.02-14.02%2,699,176,213.132,749,814,61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3,460,962,567.962,687,518,459.132,633,016,198.1131.44%1,866,989,002.891,851,170,566.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226,940,948.721,534,927,608.811,387,805,102.53-116.35%5,924,657,630.786,586,825,087.15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90.220.22-13.64%0.21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90.210.21-9.52%0.21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9%8.54%8.43%-1.84%8.83%8.92%
 2025年末2024年末 本年末 比上年 末增减2023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100,206,269,994.1880,944,491,696.9580,846,979,501.4623.95%78,245,124,732.4578,514,932,03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36,983,271,671.6733,888,514,669.0434,325,981,484.947.74%31,817,391,520.8532,254,499,144.6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5,222,182,663.2340,857,693,001.0845,813,123,967.0450,832,892,33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645,752.41315,566,605.39333,017,454.89642,777,29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3,876,714.73275,391,417.84304,654,956.011,757,039,479.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146,695.60-1,124,953,535.09246,699,832.86-505,833,942.0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342,027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866,667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 控股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45.58%6,112,133,557.002,266,387,093不适用0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3.68%493,236,493.000不适用0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华泰柏 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99%132,165,700.000不适用0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易方达 沪深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71%94,780,100.000不适用0 
财通基金 -华能贵 诚信托有 限公司- 财通基金 贵诚1号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境内非国 有法人0.61%82,184,900.000不适用0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61%81,592,300.000不适用0 

-传统- 普通保险 产品- 005L- CT001沪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南方中 证申万有 色金属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58%77,496,417.000不适用0
中国铁建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6%75,240,115.000不适用0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华夏沪 深300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54%72,331,500.000不适用0
诺德基金 -申万宏 源证券有 限公司- 诺德基金 浦江89号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境内非国 有法人0.49%65,776,96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 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
为积极响应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国家级先进结构材料产业,推动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公司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100,4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49),以及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57)。

根据《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款通知书》要求,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合伙企业出资,公司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5年合作进展如下:
1.份额转让
报告期内,经招商铜冠合伙人会议审议,有限合伙人王济平将本合伙企业的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铜陵市辉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铜陵市新西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本合伙企业的6,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安徽亨贞投资有限公司。

2.管理费和收入分配条款修订调整
鉴于安徽亨贞投资有限公司和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合伙人未按时间要求足额缴付其认缴的二期出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将招商铜冠《合伙协议》管理费和收入分配条款修订调整如下:
项目修订前修订后  
5.3管理 费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由本合伙企业 按照如下方式计提和支付: (1)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每 年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二(2%)计提管理费,其中每日管理费 为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2%)/365。 (2)首笔管理费对应的管理期间 为本合伙企业成立日起至当年12月31 日;首笔管理费之外的其余管理费每年 计提一次; (3)如果合伙人会议决定本合伙 企业延期的,本合伙企业延期期间不收 取管理费; (4)管理费按年收取,其中首笔 管理费之外的其余管理费于每年1月31 日前完成收取,具体收取时间及收取方 式(一次或分次)由管理人自行决定。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由本合伙企业按 照如下方式计提和支付: (1)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每年按 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2%)计提管理费,其中每日管理费为全 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 /365。 (2)首笔管理费对应的管理期间为 本合伙企业成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首笔管理费之外的其余管理费每年计提一 次; (3)如果合伙人会议决定本合伙企 业延期的,本合伙企业延期期间不收取管 理费; (4)管理费按年收取,其中首笔管 理费之外的其余管理费于每年1月31日 前完成收取,具体收取时间及收取方式 (一次或分次)由管理人自行决定。 为免疑义,各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 业因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存在部分 已实缴可投资但实际未完成投资的资金 (以下称“未投资资金”),仅就本5.3 条而言,本合伙企业存续期管理费计提基 数的“实缴出资总额”应酌情扣除部分未 投资资金,调整后的管理费计提基数应按 照下列所示(已扣除员工持股平台份 额): 期间(均含起、止 实缴出资金额 日) (万元) 2021年7月22日- 51,750 2021年12月31日 51,850 2022年1月1日-  
   期间(均含起、止 日)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2021年7月22日- 2021年12月31日51,750
   2022年1月1日-51,850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7月1日- 2024年8月17日99,700 
   2024年8月18日- 2026年7月21日64,448 
      
7.1收入 分配之 7.1.1本合伙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 于利息、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企 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 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在 扣除本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 费、合伙企业应向退伙合伙人支付的退 伙金额(如有)以及合理的运营费用 后,即为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 投资期内,本合伙企业获得可分配 收入时,由管理人根据本合伙企业运营 情况决定分配收益事宜。投资期结束 后,在本合伙企业取得可分配收入且累 计可分配资金超过本合伙企业总规模百 分之五(5%)(含)时由管理人进行分 配,在不足本合伙企业总规模百分之五 (5%)时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分配均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 额:百分之百(100%)返还截止到分配 时点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额,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 额。如可分配收入不足以分配至全体合 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的,则全体合伙 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支付全体合伙人的业绩报酬 计提基准收益:如在完成上述(1)项 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百分之百 (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由全 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直至 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实现百分之八 (8%)的年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率 的回报。为避免疑义,上述业绩报酬计 提基准收益率按照实缴出资资金实际使 用期限采用单利计算。如上述(1)分 配后的剩余资金不足以分配至全体合伙 人获得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率回报, 则以全部剩余资金为限,按照全体合伙 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超额收益:如在完成上述本合伙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利息、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 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 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本合 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合伙企 业应向退伙合伙人支付的退伙金额(如 有)以及合理的运营费用后,即为本合伙 企业的可分配收入。 投资期内,本合伙企业获得可分配收 入时,由管理人根据本合伙企业运营情况 决定分配收益事宜。投资期结束后,在本 合伙企业取得可分配收入且累计可分配资 金超过本合伙企业总规模百分之五(5%) (含)时由管理人进行分配,在不足本合 伙企业总规模百分之五(5%)时由管理人 决定是否进行分配,分配均按照以下顺序 进行: (1)支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根据全体合伙人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百 分之百(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本合 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直至各 合伙人均收回相当于其实缴出资额的金 额; (2)支付全体合伙人的业绩报酬计 提基准收益:若在完成(1)项全体合伙 人实缴出资额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百 分之百(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直至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实现百分之 八(8%)的年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率 的回报。为避免疑义,上述业绩报酬计提 基准收益率按照实缴出资资金实际使用期 限采用单利计算。 鉴于全体合伙人实缴缴付出资时间存 在差异,在进行本第(2)项收益分配 时,管理人应根据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 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实际占用时长的相对比 例(以下称“基准收益分配比例”)计算 各合伙人本步骤应分配的基准收益。具体 分配方式如下:   

 (2)项支付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其中 的百分之八十(80%)归于全体合伙 人,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 有;百分之二十(20%)归于全体普通 合伙人,按照招商致远资本70%、铜陵 有色国贸25%、铜陵国控2.5%、铜陵建 投2.5%的比例享有。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由全体合伙人 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担。任一合伙人的基准收益分配比例=该 合伙人加权分配基数÷加权分配基数总 和。其中: “加权分配基数总和”=所有合伙人 各自的“该合伙人加权分配基数”之总 和; “该合伙人加权分配基数”=该合伙 人实缴出资额×自实缴出资额实际到账日 (含)起至该实缴出资额完成上述(1) 项分配之日(不含)止的实际占用天数; 如该合伙人分期实缴出资的,则采取分段 计算。 (3)支付超额收益:如在完成上述 (2)项支付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其中的 百分之八十(80%)归于全体合伙人,由 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百分 之二十(20%)归于全体普通合伙人,按 照招商致远资本70%、铜陵有色国贸 25%、铜陵国控2.5%、铜陵建投2.5%的比 例享有。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由全体合伙人按 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但由于部分合伙人性质调整,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管理费计提基数相应据实进行调整。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存续期管理费计提基数调整为51,800万元。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存续期管理费计提基数调整为51,850万元。

3.基金分配情况
2025年8月,管理公司决定按照0.3535元/基金份额向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返还部分本金,共计返还金额35,491.40万元。其中,上海国贸收到返还出资额353.50万元,公司收到返还出资额3,004.75万元。

2025年12月,管理公司决定按照0.07元/基金份额向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返还部分本金,共计返还金额7,0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分配暂未完成支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商铜冠基金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100,400万元,累计返还本金35,491.40万元,剩余实缴规模64,908.60万元;累计投资项目11个,投资金额合计57,690万元。

(二)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有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0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0元/股(含)。

公司本次实际实施回购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9月9日。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3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4.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11,30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累计回购股份54,036,000股,已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转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三)关于调整投资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实施方式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原为公司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40,000万元,有色集团持股比例为70%,公司持股比例为30%,主营业务系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为减少公司与有色集团的关联交易,优化资金配置,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公司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21%股权并控股有色财务公司。

2025年5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投资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实施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即为进一步增强有色财务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国有财务公司抗风险能力,兼顾内部业务板块资金支持与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将收购有色财务公司控制权变更为以增资方式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9,285.72万元,其中60,000万元计入有色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有色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公司持有有色财务公司5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持有有色财务公司49.00%股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投资控股有色财务公司实施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12月,本次关联交易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有色财务公司增资事项获得批复的公告》。同月,公司及有色财务公司已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要求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2025年5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单方面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方式控股有色财务公司,交易实施完成后,有色财务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充分发挥有色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功能,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有色财务公司拟为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服务范围内的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具体为资金结算、提供存款、信贷等符合有色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交易”)。

依据本交易,预计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存放在有色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有色财务公司对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的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有色财务公司对有色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授信不超过45亿元。存款利率参照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业务利率及费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市场化原则,参照在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类同档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有色财务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12月,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在公司控股有色财务公司事项实施完成后生效。

(五)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有关事项
鉴于中铁建铜冠境外子公司EcuacorrienteS.A.(厄瓜多尔科里安特公司,米拉多铜矿主要经营主体,以下简称“ECSA”)现金流情况显著好于预期,境外政治经济环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妥善做好中铁建铜冠后续经营管理工作,中铁建铜冠拟调整境外子公司ECSA分红安排,依据其资金状况、留存收益情况以及铜行业市场节奏,要求ECSA对其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稳健增值。上述中铁建铜冠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后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的公告》。

2025年6月,ECSA向中铁建铜冠实施了现金分红,中铁建铜冠在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向公司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20.42亿元。

(六)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延期的事项
近年来,厄瓜多尔政治局势波动,人事变动频繁,主管部门领导多次变动,带动相关部门的工作层人员出现变更,极大影响了其政策连续性及行政效率,从而影响了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采矿合同》的签订进度。2025年以来,公司及ECSA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加强与厄瓜多尔新政府相应主管部门的联系,最新一轮的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采矿合同》初步谈判已完成,并已提交主管部门审核。考虑到厄瓜多尔投资经营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政治局势波动,且法律环境缺乏稳定性,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采矿合同》具体签署时间尚不能确定。

受前述因素影响,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建成后,其正式投产工作待其《采矿合同》签署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延期的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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