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603706):东方环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2026年04月19日 16:45:43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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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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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 12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年 月
31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7,397,698.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382,7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444,442.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0,444,442.6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87%,占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7.26%。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0,444,442.60170,444,442.60170,444,442.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6,095,133.16197,469,418.68197,397,798.2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457,397,698.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511,333,327.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3,654,116.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511,333,327.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251.0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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