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52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6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100Z1521号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祥生医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祥生医疗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祥生医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祥生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祥生医疗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祥生医疗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152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明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洪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郎亚男 2026年 4月 17日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8 号),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0.5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0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10.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91,949.4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17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19年11月 2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05.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5.40万元;(2) 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074.2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7,429.4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4,519.9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金额为 8,647.0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手续费金额为 3.6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汇兑收益 2.62万元,使用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304.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17,861.71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督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900102810658 及 510900102810766);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501014501408858)。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514012901754699)。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501013201857652 及 8110501012901857698)。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05.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483号《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年 1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05.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以 489.1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894.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6 亿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 年4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全年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 338.79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为 5,8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等因素,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公司研发创新及营销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及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年 12月31日。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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