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603077):和邦生物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总额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创新工艺运用、市场条件、产业链整合等,调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该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本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3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00,943.4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4)第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以下简称:50万吨/年双甘膦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创新工艺运用、市场变化、客户需求、装备进步、工艺革新、产业链整合等因素,经公司管理层深度研讨、审慎决策,拟在不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双甘膦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50万吨/年双甘膦项目原投资总额为1,671,265.76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6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现拟将项目投资总额下调至700,887.70万元,其中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除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进度保持不变。 单位:万元
公司在编制前一版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时,参考当时在产的双甘膦项目运行装置的总投资金额,以及可研编制当时各种设备、装置、土建施工工程等价格信息,进行了投资总额预算。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工艺和设计优化,AI技术应用以及设备大型化带来的效应,叠加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以及装置设备所需主材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将使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大幅下降。本次拟调减募投项目投资总额970,378.06万元,具体调整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投资优化等手段,大幅度降低了投资总额,一方面使投资风险更可控;另一方面,也减少后期运维成本,显著提升项目效益,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系结合募集资金实际状况、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实施进展等因素综合研判,并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涉及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实施新项目,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市场变化情况、战略发展的规划与布局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邦生物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全额投入募投项目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对和邦生物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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