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8:30:40 中财网
原标题: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上年末执业 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52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人 
2025年(未经 审计)业务收 入业务收入总额50.00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上市 公司(含A、B 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70家 
 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二)项目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 册会计师何时开始 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时开始在 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胡超2005年2015年2024年2024年见下
签字注册会 计师吴美芬2004年2020年2024年2024年见下
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钟建栋2010年2003年2010年2024年见下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超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美芬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5年,实际对应2024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立信所关于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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