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江鼎力(603338):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8:30:55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上海鼎策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20,000万元49,356.15万 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58,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62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的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杭银授额字第000035号-担保01),为上海鼎策向广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2.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总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鼎策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许树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FH38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楼西 南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 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12月(经 审计)
 资产总额149,028.75144,154.70
 负债总额90,048.7784,479.53
 资产净额58,979.9859,675.17
 营业收入9,033.7611,692.68
 净利润3,411.464,106.6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二)保证人(乙方):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七)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海鼎策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增强客户黏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鼎策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管理稳健,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25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2%,担保余额为49,739.3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其中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1%,担保余额为49,356.1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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