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601100):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3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3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734号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立液压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立液压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恒立液压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恒立液压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恒立液压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立液压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734号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州 2026年 4月 18日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460,992股,每股发行价为 56.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48.8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0,382,744.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989,617,204.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3年1月 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7,020.10万元,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 347.43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7,020.1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347.4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9,795.47万元。截至 2025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6,815.5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2,146.1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及理财收入 4,024.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26,171.0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的规定, 遵循规范、 安全、 高效、 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1月 18日,本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公司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被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将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105021019100352263)余额 426.73万元全部转入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1105021029100374113),公司于 2024年 9月 10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后续支出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1105021029100374113专户进行。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6,815.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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