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600261):阳光照明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6,672,681.64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1,335,052,966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556,885.5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股东回报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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