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电材(301680):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证券代码:301680 证券简称:固德电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固德电材”)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内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7万元/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4、薪酬发放: (1)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至公司现场考察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应当确定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薪酬发放: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特此公告。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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