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纯,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04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天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行政复议委员会特聘专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用法分会副会长,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规自局政府法律顾问,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4条及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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