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6030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21:40:38 中财网
原标题:华脉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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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规范、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切实发挥专业职能,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现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陈益平先生担任,委员为独立董事胡宜奎先生、董事长胥爱民先生,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2/3,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会议内容
2025年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初步沟通。根据公司 年审工作安排,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充分了解 审计机构对2024年度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人员安 排、工作内容、审计重点,并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及时就审计中出现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地完成年报审 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针对财务部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发 表意见。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审工作开展情 况。
2025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交流,会计师对2024年年报审 计工作进展进行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听取 独立董事意见。提交经审计2024年度会计报表初稿, 供审计委员会审阅。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汇报初步审计结 果。审议委员会提醒会计师在审计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 通协调,以便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2025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 计的议案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报告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 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
2025年10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该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 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事项;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审议,认为符合 《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 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认为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年报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在年报审计中,审阅公司未审报表,与会计师沟通确定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年报的进展问题跟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审工作安排,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充分了解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各组成部分审计策略、审计重点、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及时就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其间,在审计过程中对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汇报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地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从多角度完善公司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公司审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4、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进行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审计制度。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规定,恪尽职守,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等的监督,继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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