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30044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 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312,310,37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07,700股后的 309,102,67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546,160.5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3,207,700股后的309,102,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07,700股,该部分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分配比例,即18,546,160.50元=309,102,675股*0.06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18,546,160.50元÷312,310,375股 *10股=0.593837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即每股现金分红 为0.0593837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383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5幢12楼 咨询联系人:孔昕 咨询电话:025-83245761 传真电话:025-52777568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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