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600179):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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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0日 23:11: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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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通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
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基于对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安通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
安通控股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计划自2025年7月1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
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
集运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安通控股183,375,349股股份,约占
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4.33%,增持金额约为7.20亿元(不含税费),已达到本次增持事项的增持规模上限,本次增持事项实施完毕。截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合计持有
安通控股517,117,671股股份,约占
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12.22%。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收到中外运集运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已达到本次增持事项的增持规模上限,本次增持事项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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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持前持股数量 | 333,742,322股
(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安通控股33,333,334股股份,与中化资管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82,908,988股无限售流通股,与招
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
217,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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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 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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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已考虑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1 | 中外运集运 | 517,117,671 | 12.22% | 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
二款第(二)之规定构成
一致行动人。 |
| 2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168,608,029 | 3.98% | |
| 3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249,817,293 | 5.90% | |
| 4 | 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
公司 | 41,259 | 0.0010% | |
| 5 |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 36,043 | 0.0009% | |
| 6 | 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
司 | 145,955 | 0.0034% | |
| 7 | 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
程有限公司 | 20,254 | 0.0005% | |
| 8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49,742 | 0.0012% | |
| 合计 | 935,836,246 | 22.12% |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7月12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自2025年7月15日起12个月内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A股:人民币3.60亿元(含本数)~7.20亿元(含本数)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适用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适用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0日 |
| 增持股份结果
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已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9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7.20亿元(不含税费)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 4.33% |
|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数量 | 935,836,246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比例 | 22.12%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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