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600740):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09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成立于2009年12月,为山西焦煤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股东包括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80%)和山西焦 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0%)。为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更好 地发挥公司职能,财务公司股东以未分配利润经五次按照原持股比例增资,目前注册资本金达到35.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始终按照监 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5H214010001 注册资本:35.5亿元人民币 组织结构: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 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稽核风险部。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财务公司日常经营行使管理权,经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融资审查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并管理结算管理部、资金计划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管理部、新业务部、综合管理部和票据中心共八个部门。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章程》是财务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财务公司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具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和监管部门要求,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明确全年经营指标和工作要求,对财务公司运营和发展起到指导引领作用。财务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与公司经营宗旨和发展战略相一致的目标和原则,明确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起到内部组织结构互相制衡、职责明确的作用。 财务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适应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并 在日常各项管理中得到深入贯穿和体现。为发展储备优秀专业人才,按期组织全员内部培训,积极参与人行、监管和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外部培训,同时结合行业特色和社会责任,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固牢发展根基,提升全员技能水平,规范员工职业行为。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成员单位提供 高质量资金管理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监管部门、国资委和集团等多重监管下始终坚持将风险可控作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通过搭建健全的治理架构、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管理体系进行风险总体控制。 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纳入统一管理;根据各部门职能、利益和角度不同,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实现前中后台的相互约束和监督;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各项监管指标、政策为红线,积极统筹企业发展和安全,基本保持低风险和合规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 (三)内部控制措施 1、运行控制 加强内控管理,坚持制度先行,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审计发现 的问题,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保证制度、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密切衔接。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部门、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执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严格定期执行内外部账户核对工作。根据不同部门、岗位职责,按照“最小授权原则”通过集体决策、制定权责清单、信息系统权限等开展董事会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的逐级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规范用权。 2、信息系统控制 强大的信息系统是公司稳定运行的有力支撑。利用信息系统大大 降低人为操作风险,用户按岗位权限和制度流程执行操作;准确、及时地监测和计算各项监管指标,保证业务开展不越红线;加强各类数据治理,为财务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日常运行中,完整保存所有业务凭证、客户资料、账户信息等,使信息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和安全性。财务公司N20信息系统于2025年5月正式上线,该系统 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结算、存款、信贷、预算、票据等各类金融服务,不断推进系统对内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作用。 3、应急准备与处置 财务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制度,有效应对、处置安全和计 算机方面的突发事件,其中包括《票据业务风险事件处置方案》《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办法》等。对经营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根据事件类型和风险程度,制定处置预案和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信息系统应急演练、电票系统危机处置演练和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等,提高风险处置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可行性。 (四)监测评价与纠正 财务公司以绩效考核、稽核审计和内控评价作为内控落实效果的 监测手段。为贯彻落实新焦煤发展战略,践行以价值为导向的管理理念,财务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契约化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以党建工作、经营业绩、专项工作、安全效益和超额绩效为考核指标,并设有鼓励措施。稽核审计和内控评价是利用监督检查的手段,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强化落实整改,逐步夯实管理根基。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措施,能对所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无任何风险控制盲点,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监管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风险管理状况总体良好。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 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 31日,财务公司整体风险可控,流动性合理,可用资金较充足,资 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与业务规模相匹配,无不良资产,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30亿元,日贷 款额度不超过30亿元,票据池业务总额不超过10亿元。 1、存款业务情况 2025年末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0,845.03万元; 2、贷款业务情况 2025年末财务公司贷款余额41,090.00万元; 3、票据池业务情况 2025年未发生票据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30,845.03 万元,同期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28,401.7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比例52.06%;贷款余额41,090.00万元,同期在其他银行贷款余 额839,724.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比例4.67%,公司在财务 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按照《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每半年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2025年度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 好,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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