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688722):同益中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5 议案二...................................................6 议案三..................................................13 议案四..................................................14 议案五..................................................15 议案六..................................................16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7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按规定出示有效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二、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签到时向会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由会议主持人统筹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进行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本次会议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同益中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06)。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 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8.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项议案投票表决 9.现场会议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0.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了《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益中2025年年度报告》及《同益中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附件:《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切实认真履行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科学管理,审慎决策,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601.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947.4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9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7,738.22万元,比去年末增长3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993.75万元,比去年末增长6.62%。 (一)聚焦战略执行,推动核心业务跨越升级 2025年,公司实施第二次并购,实现芳纶赛道突破、布局培育第二曲线,稳步推进扩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规模和生产效率,为构建“3+X”纤维产业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聚焦国家发展硬科技新材料战略导向和国投集团战新发展布局,深入研判行业趋势,明确了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核心任务和实施路径,制定并完善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为下一步公司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作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的头部企业,公司坚定不移聚焦核心主责主业,巩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行业的领先优势。2025年,同益中积极构建全球业务网络,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积极拓展防弹装备、海洋经济、高端纺织等市场领域,布局具身智能、医疗等新兴领域,产销量均实现稳步增长,产能利用率达到100%以上,核心主业支撑力与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公司并购控股超美斯以来,推进释放间位芳纶战略布局效能,从提质增效、装备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为子公司提供赋能,提升超美斯的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整合工作平稳有序,为公司新的增长极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聚焦创新研发,提高研发创新实力 公司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克-应用开发-产业融合”为一体的全周期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生产线技术迭代升级,全方位夯实专利战略布局,全面拓展丰富产品线,结合具身智能、新能源等新应用领域需求,深度提升公司在新产品和新场景等多元领域的引领能力,强化市场竞争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稳固自身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细分产品“超高强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综合优势入选工业与信息化部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获评北京市先进级智能工厂,入选2025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知识产权成果228项,其中现行有效知识产权成果193项。 (四)聚焦规范运作,完善治理体系 董事会不断强化战略引领与风险防控职能,全面升级合规与内控体系,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规有序。优化决策运作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强化董事会专业决策功能,提升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公司持续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公信力。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发布会、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5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 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可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了重要决策。 (二)召集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决议的内容,组织实施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外投资等多项议案进行审议,并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投资事项、重大战略事项等议案进行审议。同时,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换届、高管聘任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谨慎、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独立董事与公司保持定期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五)法治合规建设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全面风险防控,落实合规管理,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增强依法治理能力,推动依法合规经营和依法规范管理,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六)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事宜,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均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投资者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及时回复投资者问答,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接受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来访调研,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记录表。 (八)董事绩效评价及其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绩效考核约定及工作完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公司全体董事履职绩效评价结果均符合公司履职要求,薪酬发放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合规合理。 三、董事会2026年工作重点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和战略引领作用,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6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是持续深化主业经营,优化现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芳纶产品的生产工艺,提升产能利用率与产品优质率,确保核心产品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二是加大研发投入强度,重点攻关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更高强度、模量方面的突破,以及间位芳纶纤维和间位芳纶纸的成本优化和性能提升,特别是针对具身智能、医疗、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关键技术,力争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 三是加强市场开拓,将积极把握具身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政策红利带来的机遇,深入挖掘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间位芳纶纤维在航空航天、海洋经济、具身智能、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潜力,同时加强与超美斯的协同,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是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加强能源消耗管控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五是严格落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加强市值管理,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六是加强风险管控,重点关注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稳健运行,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及长远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全面实现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切实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在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益中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益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黄兴良、谢云翔、赵鹏、刘清华、余燕飞、林凤崎、苏敏回避表决。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依据《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做了相应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益中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中国国投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荥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益中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中国国投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荥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雪媛)》《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化毅)》《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爽)》《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蔓莉-已离任)》《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米良-已离任)》《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来侃-已离任)》。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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