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电子(688103):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23:31:36 中财网
原标题:国力电子: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
情况报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作为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三)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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