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义章)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23:55:50 中财网
原标题:新雷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义章)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义章)
本人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主要履行职
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义章,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2005年毕业于
长春大学,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会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去哪儿网)的财务总监、北京康得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参与董事会情况    参与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朱义章88003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各次会议召开
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每次
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2025-04-18审议: 1、《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09-29审议: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10-29审议《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
2.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2025-02-21审议: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审计部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04-18审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08-1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10-29审议: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12-2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一致同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2025-04-18审议: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现金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一致同意
2025-08-15审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一致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本人定期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提升公司透明度。此外,本人还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监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人通过现场、线上等方式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内控执行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沟通交流,掌握日常审计工作和定期报告编制的具体安排、重点事项等;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使我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核内容,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
证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其内控各项制度规定有序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平均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2025年度,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及信息披露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公司未在2025年度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
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义章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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