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0日 00:11:21 中财网
原标题:ST银江: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ST银江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刚联系电话:010-59013883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苑联系电话:010-590138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否,具体情况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 采取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 期现场检查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规范的一般缺陷。 详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公司在2024年度、2025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 详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 的措施”之“存在的问题”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 的措施”之“存在的问题”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3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21日、2026年3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2025年4月2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要求,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幕 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股份减持、新《公司法 修订内容、避免资金占用、规范关联担保、最新资本市场 法律法规和财务报告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 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 分案例。 2、2025年4月21日,因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
 员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5号)、 《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66号)、《关于对银江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王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 67号),中泰证券对银江技术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就上市 公司最新监管形势与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规范关联担保、杜绝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强化文件信 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 培训,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3、2026年3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就2025年度新增或新修订 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化并购重组改革、募集资金管理与使 用规范、提升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效能、财务报告披露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介 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1、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银江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5〕313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人员的监管函》(〔2025〕第158号),公司 存在董事会召开流程不规范、《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对会议召开及表决情 况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2、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辉先生转 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 的《关于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12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1、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需要履行 信息披露的事项,要及时、完整、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 构对公司及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现场培 训,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 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和落实。 2、针对公司被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 事项,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加强证券 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 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王辉的监管函》(〔2025〕第157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24年11月至2025 年6月与其他相关方签订系列协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未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公告。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流程不规范,公司所披露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对会议 召开及表决情况披露不准确,详见本报告“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 “1、信息披露”。保荐机构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浙江 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认真吸取 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对财务和 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提升 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1、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将募集资 金通过供应商、关联方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 户的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本 事项的整改。 2、公司在2024年度存在未按期归还暂时性补流 的募集资金的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 完成对本事项的整改。 上述问题的具体情况详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司法划转:公司因诉 讼保全导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基本被司法 冻结,并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存在轮候冻结情 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解除 冻结;公司存在因非募投项目诉讼事项,募集资 金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将被法院强制扣划的募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筹措资金, 并与相关方进行协商沟通,通过诉 讼、和解、资金置换等多种方式解 除募集资金冻结情形,并督促公司 尽快归还被司法划转的募集资金。
6、关联交易1、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5〕15号),2024年度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公司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形:同下“7、对外担 保”。1、针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形,截至2024年底,相关资金 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2、针对公司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形 同下“7、对外担保”。
7、对外担保公司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形:根据公司《2025年保荐机构已就规范关联担保等事项
 年度报告》,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情形,期末担保仍未履行完毕。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人员 等相关方进行培训,并介绍了相关 上市公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保持与保荐机构的交流 相关负责人在交流时对保荐机构因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所提诉求如资料提供、访谈等事宜均表示 了较积极的态度,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在配合保 荐机构工作提供底稿资料的速度和质量上有所 欠缺。保荐机构已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 话通知、微信联系、现场沟通等方 式敦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配合保荐机构完成持续督 导相关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仍持有浙江万 朋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6%股权,尚未完成 股权转让。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取得向智 谷创业园有限公司购买的相关房产的全部产权 证书。 3、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5〕15号),公司存在多项违法 事实,详见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 4、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辉转 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 的《关于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67号),实 控人王辉存在违规行为,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5、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银江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5〕66号),公司存在多 项问题,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 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6、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实现营1、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 绩以及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证书办 理事宜的进展情况,已提请公司针 对相关事项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针对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事项,保 荐机构督促公司对经营业绩大幅下 滑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改 善2026年全年的经营业绩,切实实 施降本增效。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 注意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导致的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内外部舆情的 不利变化,进而导致公司业务开展 以及投融资不利的潜在风险,谨慎 开展投资活动。 3、保荐机构针对浙江证监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警示函,对 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 分案例。 4、保荐机构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内幕交易、募集资金 管理与使用规范、股份减持、新《公 司法》修订内容、避免资金占用、 规范关联担保、最新资本市场法律 法规和财务报告披露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
 业收入17,45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1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亏损178,930.41万元,较 上年同期亏损扩大90.0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为 178,626.95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89.90%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3,071.16万元, 其中受限资金为21,195.38万元。公司存在多起 重大诉讼事项,同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余 额也因诉讼保全被司法冻结。 7、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未 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且短期债务偿债压力较大 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 意见。 8、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 公告》,公司存在大额计提资产减值与信用减值 的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9、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会计 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详见公司公 告。 10、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5号),公司股 票自2025年4月16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另因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2025年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4 月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 披露日,公司仍因上述两项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1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 计投入金额为24,358.36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24.36%。公司存在因业绩下滑、募集资金账户被 司法冻结等经营风险导致的募投项目进展缓慢 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培训,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 管、处分案例。
 12、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 于股东所持部分股票可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 性公告》和2026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控 股股东持有的29,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6年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月20 日上午10时被司法拍卖,竞买人为山东宝泽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姚成岭为山东宝泽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公告 13、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司收到彭小勇诉 关于请求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决议》一案民事起诉状,详见公司公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 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不适用
3、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杜绝以任何 形式占用银江技术权益的承诺详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现公 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 “6、关联交易”及“7、对外担保
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 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现公 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 “6、关联交易”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 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信息披露 “11、其他”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晓刚 盛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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