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17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云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371,738,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8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6,391,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225,347,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人,代表股份23,245,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22,842,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4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8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5%;反对1,4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9%;弃权2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9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11%;反对1,4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56%;弃权2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109,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8%;反对4,54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9%;弃权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16,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867%;反对4,54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04%;弃权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312,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5%;反对1,3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4%;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19,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68%;反对1,3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0%;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29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4%;反对1,3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4%;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4,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23%;反对1,3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0%;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7%。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68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54%;反对1,3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8%;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7,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67%;反对1,3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813%;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0%。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240,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9%;反对1,3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9%;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4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40%;反对1,3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37%;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3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4%;反对1,55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1%;弃权1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4,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15%;反对1,55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69%;弃权1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5%。 本议案董事最终薪酬发放金额待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认后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剑飞、侯婕 3.结论性意见:康达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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