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92071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三、报告附件………………………………………………………第12-15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5-21号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肥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合肥高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合肥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合肥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合肥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合肥高科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33.3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1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41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9.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45.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理财产品尚未成功而被控制金额600万元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理财专户(账号3610000010120100574266)资金余额10,001,097.77元尚未购买理财,系活期款项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11月10日分别与安徽嘉荣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1月9日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费用合计20,880,929.25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069,608.4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金额3,069,608.49元(不含增值税)。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12月7日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4年12月7日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12月18日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用于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37,5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万元。 款未到支付时间所致 本复印件仅供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5-2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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