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 陷和运行缺陷: (一)设计缺陷,是指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 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二)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 运行不当,包括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没有得到有效运行、执行人员缺乏必要授权或专业胜任能力等,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 第三条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 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 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二)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第四条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 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一)财务报告缺陷,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 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缺陷,是指财务报告缺陷以外的内部控制设计 和运行缺陷。 第三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 实现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标准。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认定标准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本认定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认定标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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