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0:03:20 中财网
原标题:新雷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目 录
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6171号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雷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雷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雷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雷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雷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新雷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17日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849,0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576,787.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3,169,93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406,856.27元。

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09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2025年修订)》[创业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创业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22年10月,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及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6月,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开立的账户号为1027500000091163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因公司“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户号为7301012200226696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6月,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1490078801000003027。2024年11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1360100100393621的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该专户已注销。2025年1月,公司子公司成都恩吉芯科技有限公司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00090011246175。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回龙观支行020009022920022644290.56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23252001038692144,102.8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9149007880100000302714,065.5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亚运村支行770701220003069490.08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作支行10000090011246175747.83
  19,006.9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58,057.6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78,464.8676,147.8715,347.9552,272.6968.65%2026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14,508.0514,508.051,723.399,244.7863.72%2026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9,370.059,370.05-5,180.47已结项2023年12月 已结项-3,666.11
8,714.728,714.722,009.225,005.2257.43%2026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47,000.0046,000.00-45,229.5198.3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58,057.68154,740.6919,080.56116,932.6775.57%--3,6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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