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毛磊)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0:13:10 中财网
原标题:波长光电: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毛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毛磊)
本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磊,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7年7月至今,历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联席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历任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伏尔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我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和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 席董事 会次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存在投 “反对”“弃 权”票的情 况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 东会次 数
716005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线上参会方式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我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研读、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针对议案内容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自身光学专业知识和光学行业工作管理经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在我参加的历次董事会中,对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5次股东会。我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 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12025年 8 月5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召集并主持了会议,经过对两 位拟聘任副总经理的履历、教 育背景、任职资格等的核查, 同意该议案。
战略委员会12025年 4 月13日《关于公司2024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们对董事会 2025年的工作计划进行探讨, 对该议案投同意票。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12025年 4 月13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关注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及其 合理性,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 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履职情况
   议案》《关于董事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 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所有 议案均投同意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本人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4月13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进展情况;本人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性与有效性,与公司内部审计部相关人员进行探讨与交流,以确保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我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交流,通过公司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邮件和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和了解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建议,推动公司在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性方面持续提升。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学习培训等机会,开展独立董事现场工作,2025年我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日常履职中,我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对公司经营动态的及时掌握,督促公司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光学行业从业者,我密切关注光学行业的技术革新和政策变化情况,与公司管理层探讨光学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并从自身专业角度,结合公司实际,向公司提出一些专业建议,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充分支持。公司建立了与独立董事畅通的沟通机制,管理层能够主动与本人就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履职所需的各项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与必要保障。在会议保障方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均采用了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灵活方式,为本人出席会议、有效履职提供了极大便利。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及时送达,确保了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充分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基于独立判断向公司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均能得到公司的高度重视、及时回复与积极落实,充分体现了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的尊重。此外,公司关注独立董事的持续学习与能力提升,积极为本人提供并及时传达关于最新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等方面的学习资料和培训信息。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两次培训,包括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和案例学习、上市公司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则培训,有效提升了本人的履职专业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按照规定如期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本人高度重视定期报告的审阅职责,对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关键内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慎核查,并在审阅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基于上述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4月,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观察以及与公司内部审计部的沟通,我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判断。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续聘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天职国际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续聘事项均投“同意”票。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经过对两位拟聘任副总经理的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的核查,同意该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关注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及其合理性,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持续关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对该议案投“同意”票。

(六)其他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存在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监督、专业咨询和决策参与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会议履职方面,2025年本人以现场或线上参会方式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或弃权的情形,确保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我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了解,独立审慎地对各项议案作出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我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参加行业交流会等现场交流和电话等通讯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募投项目的进展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等。本人在光学领域深耕数十年,持续关注光学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及政策导向,任职期间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就行业前沿技术、产品创新方向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

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多项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力求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贡献智慧。

2026年是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第6年,这意味着本人即将届满离任。

在最后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到善始善终,毫不松懈。

我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信息披露情况,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毛磊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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