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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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0:22: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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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靠智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靠智电”、“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安靠智电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3,0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1,501,632.5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64,052.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64,437,580.36元。
2021年6月21日,保荐机构将扣除保荐承销费14,815,016.33元(含税)后的余额1,466,686,616.25元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6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6,443.76 |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 39,232.81 |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75,0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1,450.02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8,500.00 |
|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160.97 |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存储方式 | 资金用途 |
| 中信银行溧阳支行 | 8110501011901681169 | 10,040.57 | 活期 |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
统建设项目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溧阳支行 | 50740180806909505 | 404.65 | 活期 |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
发中心 |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科
学园支行 | 125914319110008 | 4,715.65 | 活期 |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
发中心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盐城大丰支行 | 3110000110120100038
791 | 0.00 |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建湖支行 | 16051000000385501 | 0.10 |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公司 | 2110011210 | 0.00 |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 |
| 合计 | | 15,160.97 | | |
[注]2024年注销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1213100000014196募集资金储存专户。2025年开立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311000011012010003879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160510000003855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11001121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
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购买了75,000.00万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溧阳市
天目湖工业园区
天目湖大道100号变更为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战略业务落地、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电缆系统数智化制造项目”、“年产2500吨高端氟材料项目”及偿还银行融资。变更后项目及实际投入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已于本文件“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进行披露。除相关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
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
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472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该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安靠智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已在本报告附表中进行披露。除相关事项外,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安靠智电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6,443.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4.57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732.81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 | | | | | |
| 1、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04,298.68 | 104,298.68 | 8,694.57 | 39,046.78 | 37.44% | 2025年12月31日 | 4,234.64 | 否 | 否 |
|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 否 | 13,645.08 | 13,645.08 | - | 186.03 | 1.36% | 2026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500.00 | 28,500.00 | - | 28,5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146,443.76 | 146,443.76 | 8,694.57 | 67,732.81 | 46.25%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146,443.76 | 146,443.76 | 8,694.57 | 67,732.81 | 46.25% |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1、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GIL扩建项目和模块化变电站项目已达到原拟建
资产和产能目标,相关产线已于2025年上半年进入试生产阶段且已在报告期内产生部分收益,项目整体运行尚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例如,GIL扩建项目生产的220kV单相、三相共箱GIL产品已应用在绍兴大明电建GIL项目中,模块化变电站项目生产的模块化变电
站、变压器、GIS已应用在中绿电木垒等项目中。未来,公司将紧盯国内外特高压、电力设备及电力工程EPC总包出海等市场机会,
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持续达到预计效益。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等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其中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现场土地平整、围挡、临时水电等工作已经完成。但目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自建研发楼成本已高
于市场直购价格,公司有意控制了项目推进的速度。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和实际需求,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前提下
与江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持续沟通,对项目可行性、实施方式、进度等开展多次商议和论证。后续,公司将在取得江宁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明确意见后,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
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
| | 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493.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79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115,597.39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104,298.6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39,046.78万元,公司预计后续需支付尾款金额为17,017.73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9,788.67万元后结余募集资金58,022.84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大幅下降
公司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于2021年下半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施工建设,2021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间,受公共卫生事
件后全球经济“先升后降”影响,根据公开价格数据,房地产建设所需“几大主材”价格呈现“冲顶—阶梯式下行—底部震荡—分化反弹”四
个阶段。例如:钢材,螺纹均价从约5500元/吨跌至最低3400元/吨,热卷均价从约6000元/吨最低跌至3600元/吨;水泥,均价从约
500元/吨跌至最低350元/吨;建筑级浮法玻璃,均价从2700元/吨跌至最低1800元/吨;铝型材,均价从24000元/吨跌至最低18000
元/吨。公司2020—2021年筹划定增募资时,预计项目总投资11.56亿元,主要基于当时大宗原材料和设备价格水平。项目实际建设中
主要生产车间、无尘车间、高压实验室、道路绿化工程等建设多在2022年-2024上半年,大宗原材料价格在此期间都处于底部区域。
因此,导致项目工程费用支出大幅下降,募集资金节余较多。
(2)工程费用优化与新老产线融合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原方案工程费用占比高,基于降本增效、节省重复投入原则,公司花费大量时间,通过优化厂房设计、新
老产线融合等,减少了新建或扩建的投入,从而大幅降低了工程、设备费用。例如:在保障质量、产能目标的情况下,在新建智慧模块
化变电站项目过程中,将原规划的变压器单层厂房结构调整为双层厂房结构,充分利用双层厂房结构,将原计划新建的GIS车间融入
变压器厂房,提升“开变一体机”制造效率;GIL新产线建设中,公司充分利用老产线制造能力(约双班30公里/年),通过合理规划布
局,打通新老车间,新产线衔接了老产线的部分制造流程、设备、工艺、工序流转等,设计了一条新老产线充分融合的“U”字形产线,
将老产线的部分制造产能与新产线充分融合,节省了单独拆除老产线、新建新产线的大量安装、设备投入,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3)国产和自研设备实现进口替代
在项目筹备初期,部分关键设备公司原计划从国外采购,需要投入大量外汇资金,但随着国内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及 |
| | GIL和“开变一体机”产线大量专用设备的非标定制化公司难以寻到符合要求的国外供应商。因此,除了福尼斯焊接系统、发那科工业机
器人、ABB叠片机器人等必要进口设备,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自研、自制部分关键非标设备,优先选用性能达标
价格更优的国产设备替代进口产品。同时,通过采用自主研发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化检测设备以及关键工艺装备等,不仅保证了产
线的技术先进性和运行稳定性,更大幅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国产设备的本地化服务优势也减少了后期维护费用。
(4)投资收益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购买了75,000.00万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在以前年度通过一般户购买理财并于2025年到期后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情形,在此过程中出现部分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期间超过股东会授权期限的情形。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
管流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到期后均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后续新增现金
管理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1
总额()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电缆系统数智
化制造项目 | 城市智慧输变电
系统建设项目 | 20,000.00 | - | - | - | 2028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500吨高
端氟材料项目 | 城市智慧输变电
系统建设项目 | 15,000.00 | - | - | - | 2028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融资 | 城市智慧输变电
系统建设项目 | 23,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8,000.00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
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战略业务落地、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
将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电缆系统数智化制造项目”、“年产2500吨高端氟材料项目”及偿
还银行融资。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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