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晓明)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0:22:47 中财网
原标题:安靠智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晓明)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丁晓明,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2007年至2008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09年至2013年,在西交利物浦大学西浦国际商学院任讲师;2013年至今,在西交利物浦大学西浦国际商学院任副教授,在英国利物浦大学任博士生导师。目前还担任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不存在
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及支撑文件,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会次数
77004
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关联交易等各类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认真审查,形成讨论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披露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保持自主学习的习惯,持续关注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行业发展动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定期阅读《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解读文件,关注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最新监管政策和指引,加深对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保
持顺畅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管控、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组织筹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与大力支持。期间,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层开展深度交流,主动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此外,本人通过会前深度调研、会中专业审议、会后持续监督的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了独立监督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在充分听取、了解经营层、中介机构对相关关联交易的汇报和意见后,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涉及之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减资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剩余回购股份1,652,492股予以注销。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减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经评估,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核查结论,本人同意该议案并投赞成票。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责任,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定期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股东的提问和市场关注的事项。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董
事职责,在公司治理、决策监督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力求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进一步深化对公司业务与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持续聚焦公司战略发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关键领域,为公司决策提供更具价值的专业建议。同时,本人将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特此报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晓明
2026年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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