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证券代码:68847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 5月 8日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议案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议案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5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六: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7 议案七:关于 2026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9 议案八: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场统计。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要求在现场股东会上发言,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发言主题原则上以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为主。登记发言的人数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以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编号为序,但优先安排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有关的发言。 十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发言或提问。已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经秘书处安排的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向大会报告其所持股份数额,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 3分钟。 十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点 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 188号 B楼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年 5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推举监票人与计票人 (四)股东逐项听取相关议案情况
(六)股东审议相关议案并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闭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二: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3,544,351.1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87,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5,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5.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三: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以创新驱动技术研发,推进智能消费类IoT产品和物联网云平台服务的研发,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业务版图,整体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境内外渠道建设,优化渠道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精益化管理,充分运用AI工具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稳健提升。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9.01亿元,同比增长 8.44%;实现利润总额6.26亿元,同比增长16.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亿元,同比增长12.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4亿元,同比增长8.33%。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落实。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及时关注并履行必要的审核,对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积极建议,促进了公司内控及财务规范管理水平的提高。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实际业务情况,审议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ESG报告以及“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在加强公司考核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详细研读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除此之外,公司共计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与审核,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对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度,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ESG项目访谈等形式,对公司进行深入的调研考察。独立董事重点了解并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的进度及成果、ESG综合表现等情况,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公告文件共40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等级提升至A。 (六)公司内部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3份,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通过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并持续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优化建议,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多元化的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常态化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此外,公司严格规范股东会召开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其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日常调研74场,日常接待机构/个人投资者506人次;组织线上业绩解读电话会议5场,参与机构/个人投资者518人次;组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业绩说明会3场;参加券商策略会/主动路演16场。 四、2026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董事会将持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萤石蓝海大模型为基座,持续加大横向核心技术投入,充分运用AI工具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基于智能消费IoT产品生态体系,持续加大纵向核心自研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投入,保持核心产品创新力和差异化的研发优势;持续建设运营全球合规可靠的物联网云平台;不断夯实渠道运营能力,拓展和完善境内外渠道建设,构建公司各类核心产品线在境内外的品牌影响力;通过对供应链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精益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与上游供应商的深度合作和协同模式,打造具备技术产品差异化、质量优势及综合成本优势的供应链体系。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能力;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公司长期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四: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结合 2025年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分别完成了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伟军)》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五: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六: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 2026年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与薪酬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5年薪酬发放情况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七: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经招标遴选及审慎决策,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议案八: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 2026年度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4:本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5: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关联交易额度及类型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2、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6 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萤石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电科总资产6,942.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589.46亿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175.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04亿元。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中国电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电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 注册资本:916,487.1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海康威视是一家专注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秉承“专业、厚实、诚信”的经营理念,践行“成就客户、价值为本、诚信务实、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海康威视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以全面的感知技术,帮助人、物更好地链接,构筑智能世界的基础;以丰富的智能产品,洞察和满足多样化需求,让智能触手可及;以创新的智能物联应用,建设便捷、高效、安心的智能世界,助力人人享有美好未来。 根据海康威视2025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末,海康威视总资产1,380.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3.4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25.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95亿元。 海康威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海康威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威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253.30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4,775.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1,103.9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96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95.16万元。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龚虹嘉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电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故富瀚微电子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富瀚微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富瀚微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交通管理设备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公安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维护;互联网停车信息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618.63万元,净资产-1,421.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96.13万元,净利润-957.82万元。 深圳海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深圳海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海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5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85.2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7.12亿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2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9.17亿元人民币。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的材料和商品,主要包括存储配件、电池等。采购定价主要系参考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仓储服务、IT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就上述服务,公司以关联方提供服务所发生成本为基础,主要结算方式为加成一定比例与其进行结算,定价公允。 向关联方租入资产系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仓库、生产办公场所以及设备。租赁设备的定价系参考相关资产折旧金额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与第三方市场价格可比,定价公允;租赁物业的定价为市场定价。 公司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租出资产时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 与关联方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公司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开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发表同意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5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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