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重(600169):太原重工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利安达所”)2025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利安达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所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 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5年末,利安达所拥有合伙人70名、注册会计师 475名、从业人员19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67名。 利安达所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 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 林牧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续聘利安达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利安达所审计小 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 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利安达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 利安达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 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利安达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与风 控委员会认为,利安达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 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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