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30059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6-02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项目募集资金支付部分已支付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26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01.26万元(为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94,826.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317.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0.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9,406.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34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33,390.00万元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373.00万元,自有资金10,017.00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截至2026年4月13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支付完募集资金股权转让款,满足结项条件。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26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01.26万元(为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累计获得利息收入101.26万元(含存款利息)。 2、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1,012,560.77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募投项目“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符合前述规定,本次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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