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451,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898,060.2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22,451,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规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随之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价格亦作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 咨询电话:0512-57667120 咨询联系人:吴远程 传真电话:0512-57666770 八、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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