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92024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920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7,381,193.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0,139,077.9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49,317,524.9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26,480,202.3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2,837,322.59元)。 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31,508,833股,派发现金红利 17,644,946.59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7,544,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每 10股派 1.12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7,544,1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9,052,999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008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 4月 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4月 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27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4月 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4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9,052,999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3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0日披露了《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后,相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按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赵春肖、孙敬花计划减持股份数各调整为不高于 945,120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0.4999%;郝胜涛、赵红涛计划减持股份数各调整为不高于943,020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0.4988%。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州东大街 215号 联系人:李君娴 电话:0319-7630809 传真:0319-7609988 九、备查文件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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