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贝斯美(3007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0:01:08 中财网
原标题:贝斯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2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5,542,8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贝斯美股票代码30079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衣帅陈晓波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 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十一路2号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 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十一路2号 
传真0575-827383000575-82738300 
电话0575-827383010575-827383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产品情况
1、自产农药业务
(1)自产农药业务基本情况及市场地位
①公司是二甲戊灵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拥有全产业链生产研发体系
公司是一家积极推进环保型农药发展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仅有的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细分龙头企业。

公司目前自产农药业务的产业链覆盖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拥有一套完整的科研开发、中间体生产、原药合成及制剂加工体系。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以合作开发为辅,并能够将科研成果持续转化成生产力。目前在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原药生产及制剂生产等各个环节,以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为支撑,公司生产的二甲戊灵原药浓度及杂质含量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标准和要求,并在同类企业中具有成本优势,从而具备成为跨国农药企业合格战略供应商的能力。

②二甲戊灵凭借安全、环保、低毒等良好性能,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二甲戊灵最初应用于棉花、玉米等旱田作物除草,随着使用成本的降低及对生态环保要求的提高,二甲戊灵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花生、大蒜、甘蓝、白菜、韭菜、洋葱、烟草、姜等多种旱田及水稻旱育秧田。二甲戊灵凭借其安全、环保、低毒等良好性能,对乙草胺、氟乐灵等选择性除草剂形成广泛替代,已经在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大规模使用。在广阔的发展中地区,二甲戊灵的应用主要受制于其较高的市场价格,经过以本公司为主要代表的企业的不懈努力,通过持续的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二甲戊灵的生产成本得以大幅降低,直接促进了二甲戊灵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地区的推广使用。

(2)公司自产农药业务目前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用途
贝斯美(中间体类)  
14-硝是除草剂二甲戊灵的关键中间体,也是生产饲料级维生素 B2(核黄素)的重要原料。
23-硝是3-胺、3-硝基-2-甲基苯甲酸和3-硝基邻苯二甲酸等产 品的原料,用作医药和农药中间体,用于生产抗炎镇痛药 甲灭酸等。
3戊胺是除草剂二甲戊灵的关键中间体。
43-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染料和医药的 合成,是抗炎镇痛药甲灭酸的主要原料。
江苏永安(原药及制剂类)  
1二甲戊灵原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广谱禾本科和阔叶杂草类苗前选择 性除草剂原药,不可直接使用。
2二甲戊灵制剂由二甲戊灵原药配制而成的制剂,可直接使用。
(3)自产农药业务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自产农药业务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而农药产业链由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合成和制剂加工组成,自产农药业务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
(4)自产农药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的自产农药业务包括4-硝等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和二甲戊灵制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①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公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采用储备采购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②生产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邻二甲苯后,先通过硝化反应生成4-硝,再通过化学反应生产出戊胺,最后加工成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

③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4-硝及戊胺等中间体部分对外销售,部分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继续加工成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后,再对外销售。公司针对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境内外市场制定不同的销售政策,并针对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a.国内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国内销售的自产产品主要有农药医药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由于不同产品的下游客户不同,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或者与经销商合作的模式进行销售。中间体及二甲戊灵原药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农药原药厂家、其他化工厂等,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二甲戊灵制剂由于主要面对终端消费市场,终端客户较分散,公司采取国内农药行业的通行做法,即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对于经销商并没有特别的管理政策,对于其销售价格、销售区域的划分等均无特别约定。

b.
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出口的自产产品主要为4-硝等农药医药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以及制剂,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美洲、巴基斯坦、印度、澳大利亚,目前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境外新市场和新客户。公司已经与境外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供销关系,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直接销售给境外的农药生产商,再由其进行进一步加工后进行销售;二甲戊灵制剂主要销售给境外农药贸易公司。公司出口业务中,客户大部分以信用证方式及电汇方式付款。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外部驱动因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积极发展环保、低毒、高效农药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了外部需求环境;
内在驱动因素:公司依托人才、技术、品牌、研发等综合优势,公司已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这是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内在源泉。

2
、农药出海业务
(1)农药出海业务基本情况及市场地位
①宁波捷力克是国内领先的农药出口企业
公司的农药出海业务主要依托子公司宁波捷力克开展。作为农药出口企业,捷力克在全球79个国家和地区开辟了销售渠道。依托自主登记的业务模式,捷力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享有渠道优势和议价能力,其农药出口额在国内同类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2023年、2024年,捷力克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农药出口额Top50”评选中,分别名列第45位、第44位。若仅统计榜单中以农药贸易为主的企业,捷力克连续多年排在前十位,是国内领先的农药出口企业。

②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国,农药出海业务规模和潜力巨大我国是全球原药制造中心,依托齐全的化工产业链配套以及工程师红利,我国拥有涵盖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中间体配套、毒性测定、残留分析、安全评价及推广应用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目前,全球约有70%的农药原药在我国生产,我国农药产品出口至1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4年我国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合计进、出口数量分别为19.33万吨和296.63万吨,为世界第一大农药出口国。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拉美、非洲及亚洲部分地区作物保护市场快速增长,我国的农药出海业务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

(2)公司农药出海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产品种类细分产品
除草剂草甘膦、百草枯、2,4-滴、麦草畏、二甲戊灵、酰胺类、三嗪类等
杀虫剂吡虫啉、毒死蜱、阿维菌素、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等
杀菌剂多菌灵、代森锰锌、百菌清、甲霜灵、嘧菌酯、戊唑醇、苯醚甲环唑等
(3)公司农药出海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农药出海业务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4)公司农药出海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农药出海业务主要为农药产品的国际登记及销售。

①采购模式
剂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多个产品种类。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捷力克与国内众多大型农药生产厂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靠自身的对外销售渠道,根据目标客户的需求在境内采购质量可靠的产品,起到了国外客户与国内生产厂家的桥梁作用。销售人员获取订单后,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达到对市场及价格变动快速反应的目标,并可合理控制库存。随着渠道的进一步下沉,捷力克开始逐步开展少量面向当地零售店的终端业务(如加纳),根据当地终端市场情况,进行产品采购。

②销售模式
捷力克设有海外事业部、市场部、技术与法规事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市场开拓、维护及产品登记等相关工作。农药作为特殊的商品,世界各国普遍执行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即若要在某国销售农药原药或制剂,必须符合该国对农药的成分、毒理、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并取得该国农药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书。

捷力克综合目标市场需求、自身技术能力等因素,选取部分国家及部分产品进行农药产品自主登记,与传统的出口模式形成互补。在境外销售中,捷力克采用农药产品传统出口模式与农药自主登记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两种模式可以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传统出口模式为自主登记模式下的产品销售提供了坚实的客户基础,而丰富的农药产品自主登记不仅大大提高了捷力克的品牌知名度,也能以更丰富的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从而更有利于农药产品传统出口业务的开拓。

a.农药传统出口模式
在农药传统出口模式下,捷力克主要作为原药或大包装制剂供应商将产品出口给持有当地市场农药产品登记证的客户,由相关客户进行分装或复配成制剂后进行销售。国内绝大多数农药出口企业采取该销售模式,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品利润率相对较低。

b.农药自主登记模式
自主登记模式下,捷力克自身或通过其控股的在目的国注册的境外公司,进行农药产品登记并持有农药登记证。凭借在相关国家拥有的农药产品登记证书,捷力克在与客户的合作沟通过程中处于相对主动的地位,能够根据不同国家的市场特点灵活选择销售渠道,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满足目标地区各种农户的需求偏好,对农药市场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自主登记业务模式下的产品利润率相对较高。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外部驱动因素: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国,而发展中国家有需求实现农药现代化,需要农药出口企业作为生产国和使用国的桥梁;
内在驱动因素:捷力克长期在海外农药市场进行渠道深耕,在全球农药流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营销网络优势,捷力克持有数量众多的海外农药登记证,为企业带来更强的议价能力和更主动的市场地位。

3、碳五新材料业务
(1)碳五新材料业务基本情况及市场地位
公司子公司铜陵贝斯美“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戊酮装置”)、“年产12,100吨环戊烷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环戊烷装置”)已分别于2024年、2025年正式建成投产,依托戊酮、环戊烷装置,公司在国内碳五综合利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戊酮装置拥有正戊烯产能4,000吨/年、3-戊酮产能5,500吨/年、2-戊酮产能3,000吨/年,并联产环戊烯、醋酸甲酯等产品。装置投产后,不但可以满足公司二甲戊灵生产的3-2-
戊酮需求,实现关键原材料自产,还新增正戊烯、 戊酮、环戊烯等精细化工产品。环戊烷装置拥有环戊烯8,000吨/年、环戊烷4,100吨/年,为公司碳五产业链延伸式发展的迈出重要一步。公司坚持既定战略,积极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以戊酮装置、环戊烷装置为切入点,向碳五新材料领域进行深入布局和发展。

除已正式投产的碳五装置外,公司“年产20,000吨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特种醇项目)目前已进入建设阶段,预计将于2026年内建成投产。特种醇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实现碳五产业链延伸,以戊酮项目部分产品为原材料,生产正己醇、异构十二醇等碳六产品。正己醇、异构十二醇是增塑剂、香料、洗涤剂、表面活性剂等多种精细化工品的基础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冶金、纺织、采矿、建筑、橡胶、皮革、造纸、医药卫生、日用化工等行业,应用场景多样,下游需求量大,助力公司实现由有机化工中间体逐步向终端应用领域的扩展。

(2)公司新材料业务目前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用途
铜陵贝斯美(碳五新材料)  
13-戊酮是二甲戊灵产业链中生产戊胺的关键原材料之一
22-戊酮主要用途是用于生产涂料添加剂、交联剂、医药、工业溶 剂等
3正戊烯主要用途是生产农药、防腐剂、保湿剂等
4环戊烯主要用于生产香料、电子化学品、维生素等
5环戊烷主要用途是制冷剂、发泡剂等
6醋酸甲酯主要用途是做溶剂、萃取剂等
(3)公司新材料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新材料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碳五类新材料,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4)公司新材料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碳五新材料业务主要为3-戊酮、2-戊酮、正戊烯、环戊烯、环戊烷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①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公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采用储备采购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②生产模式
公司采购核心原材料间戊二烯后,通过加氢、酯化、酯交换、脱水等化学反应生成3-戊酮、2-戊酮、正戊烯、环戊烯、环戊烷等产品。

③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3-戊酮、2-戊酮、正戊烯、环戊烯、环戊烷、醋酸甲酯等产品。公司生产的3-戊酮主要向母公司绍兴贝斯美销售,用于继续加工成戊胺并进一步用于生产二甲戊灵;其他产品主要通过直销模式或者与经销商合作的模式进行对外销售。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外部驱动因素:碳五综合利用提升潜力巨大,高端碳五产品存在大量进口替代需求;内在驱动因素:公司依托人才、技术、研发、先发等优势,建设国内领先的间戊二烯综合利用装置,并以戊酮装置为切入点进入碳五新材料领域进行深入布局和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3,299,118,245.283,162,753,792.684.31%2,923,657,52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714,641,287.541,708,001,408.540.39%1,674,174,555.36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1,523,432,035.131,328,260,907.0814.69%699,190,59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4,068,748.47-32,864,626.71173.24%88,410,80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0,200,231.78-36,036,099.24156.06%84,635,209.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7,271,945.9017,062,870.87235.65%113,446,609.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8-0.09188.89%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8-0.09188.89%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1.60%-1.97%3.57%5.4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22,528,336.57353,603,684.44334,181,271.01413,118,74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5,981,547.728,724,810.47-3,539,673.87-7,097,93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4,088,087.498,782,009.40-3,762,050.39-8,907,814.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9,114,632.96-13,214,751.8397,887,827.35-18,286,496.6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7,238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17,585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贝 斯美投 资控股 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3.02%83,118,980.000.00质押41,328,000.00   
江苏熙 华私募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江苏熙 华青禾 2号私 募证券 投资基 金其他5.35%19,324,888.000.00不适用0.00   
#王奇峰境内自 然人3.05%11,010,000.000.00不适用0.00   
宁波君境内非2.26%8,178,413.000.00冻结8,178,400.00   

安控股 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     
钟军海境内自 然人2.00%7,220,000.000.00质押5,415,000.00
宁波梅 山保税 港区亨 实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4%4,831,315.000.00不适用0.00
吴继铭境内自 然人1.00%3,613,000.000.00质押2,709,800.00
刘志铭境内自 然人0.78%2,833,300.000.00不适用0.00
上海熠 洋尚源 企业管 理咨询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3%2,652,251.000.00不适用0.00
上海幂 数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幂数 锡泰3 号私募 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66%2,386,02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熙华青禾2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钟军海、吴继铭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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