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汇源通信(0005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光通信公司向母公司分配股利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132,893,359.51 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46,033,885.90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可能存在短期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光纤光缆的研发与制造、在线监测装置的研发与制造、高速公路机电及通信工程施工、车 载电子模组的制造等业务。营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系统配套光缆、预制光缆、气吹微缆,塑料光纤及光缆、跳线及 相关配套器件与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力设备在线监测及森林防火在线监测装置及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高 速公路机电及通信工程施工;车载电子模组的制造与销售等。 (一)主要业务 1、光纤光缆及相关业务 光纤光缆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研发与生产电力光缆相关的ADSS、OPGW配套光缆、预制光缆,短距离通信用气吹微缆, 用于通信与状态监测的电缆光纤单元,以及相关配套附件、金具;研发与生产塑料光纤及光缆、跳线及相关配套器件与 设备等。公司光纤光缆及相关业务主要是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定制化生产电力光缆产品,其次是向装饰照明、 工业控制设备、电力设备、消费电子等领域提供塑料光纤及光缆产品。 2、在线监测装置相关业务 在线监测装置相关业务主要包括研发与生产用于高压输电线路、森林防火等的监测装置及相关产品。在高压输电线 路监测方面,公司是国内高压输电线路在线监测产品的主力供应商之一。 3、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及通信工程施工业务 公司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及通信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包括承接高速公路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中的气吹普缆、微缆、 微管等工程施工业务。 4、车载电子业务 车载电子业务系公司落实2025年总体战略目标,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拓展车载照明、线束、连接器等业务。在报告 期内,该子公司专注于汽车内外部灯具中核心零部件--光源模块及控制器的贴片生产及模组制造。 (二)主要产品、服务及用途 1、光缆产品系列:公司光缆产品主要包括电力光缆、气吹微缆、电缆光纤单元。主要产品如下:(1)电力光缆主要用于架空高压输电线的地线中或输电系统,包括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复合在架空高压输电线的地线中,用以构成输电线路上的光纤通信网)、ADSS—全介质自承式光缆(架空高压输电系统的通信路线,也可 用于雷电多发地带、大跨度等架空敷设环境下的通信线路)、非金属光缆(与输电线路同杆塔架设或管道敷设)、非金 属防鼠光缆(与电缆同沟管道敷设或输电线路同杆塔架设)、防松鼠ADSS光缆(220kv及以下高压输电线路同杆塔架 设)、预制光缆(主要用于智能变电站中),耐火光缆(主要用于电力沟槽、管廊,建筑物室内)等。 (2)气吹微缆:中心管式气吹MINI2-24芯、层绞式尼龙护套气吹微缆(24-288芯)、层绞式PE护套气吹微缆(24-288芯)、常规中心管式气吹微缆(2-24芯)、气吹光纤单元EPFU(2-12芯)。 2、在线监测产品系列:在线监测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压输电线路、森林防火等场景,主要产品包括通道一体化监拍装 置、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双光谱监测装置、智能光纤环网、智慧线路解决方案、综合智能终端、视频/三跨监测装置、 导线综合在线监测装置、杆塔倾斜监测装置、可视化自动观冰站、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微气象监测装置、 地线取电装置、覆冰监测装置等。 3、塑料光纤及光缆系列:主要用于装饰照明、工业控制、电力设备、消费电子、汽车制造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LF端光系列光纤光缆、BF通体光纤、SCV动感流星光纤光缆、JTCV绞合型通体发光光缆、LC系列单芯端光光缆、LCV多 芯端光光缆、CC通信塑料光缆(全彩、色条)、DC类平行双芯塑料光纤缆、DC类平行四芯塑料光纤缆、配套通信光缆。 塑料光纤通信配套用的工控光器件产品(速度在100兆以内)主要用于自动化生产线的传感器单元、高压变频器的控制 信号传输等方面(非应用数据中心及AI算力等所需高速光模块)。 4、车载电子模组系列:主要是向汽车整车厂商的汽车车灯一级供应商提供高精密、高可靠性的光源模组贴片及成品 制造配套产品。主要产品包括LED前照灯模组、尾灯模组、氛围灯模组等。该系列产品具有节能、高亮、智能化特性, 适配乘用车、商用车及新能源汽车,满足汽车照明升级及智能化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 冻结的公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 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 后方资产再次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以上事项尚未收到相关进展情况。 (二)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及拍卖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 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全文。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之一],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予以继续查封、 冻结。 2023年5月11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川0191财保29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的财产在380,000,000元的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查询,获悉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本公司2960万股股份于2023年5月16日被轮候冻结。 2023年5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二],裁定冻结蕙富骐骥持有公司的4,000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转为实际冻结之日起三年,分批生效的分别计算到期日。 2023年6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三],裁定对《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二]裁定冻结的4,000万股中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所设定的冻结予以解 除。上述股权经司法拍卖程序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2023年12月25日14时至2023年12月26日14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拍卖平台)上拍卖了公司股东蕙富骐骥持有的300万股公司股份,最终由公司董事刘中一先生以最 高应价竞得。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蕙富骐骥被司法拍卖的3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4 年1月24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300万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刘中一先生名下,上述股份涉及的司法冻结相应 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三)关于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蕙富骐骥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2022年3月4日,蕙富骐骥称:在未来资管计划清算期内,将高度关注资管计划清算进程以及清算方案的实施。目前,资管计划的清算方案尚未确定。若涉及应披露的事项,蕙富骐骥将及时告知以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关于股东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签署的《协议书》诉讼事项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判决书》。 2022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1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民特8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执异14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4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蕙富骐骥转发的《关于收到成都仲裁委〈答辩通知书〉的函》,函中告知成都仲裁委已经受理刘中一申请仲裁与蕙富骐骥之间的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25年2月13日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发来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3)成仲案字第107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目前本 案正处于司法执行程序阶段。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及管理层收购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 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补充了公司及发行对象关于本次发行的承诺等内容。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管理层收购相关事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并予以披露。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尚需深交所审核通 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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