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688611):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7号”《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柯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44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7,32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122,871.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201,128.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主要为建设集技术研发、功能试验、人才培养、大数据中心等为一体的电力智能化设备研发试验平台,以提升公司在电力物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故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综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9.5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支付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18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 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2025 4 28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截至 年月 日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4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14.81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3.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存在前次现金管理决议期限届满之后,提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补充确认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柯林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2025 10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柯林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内容外,杭州柯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将投 资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由原先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5,419.48万元调整为28,620.11万元,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先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9,858.09万元调整为4,500.00万元,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保持不变[注2]该项目于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足一年,故暂未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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