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30060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康泰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3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96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SZAA404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21年7月、8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本次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2,592.20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5年3月7日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中信建投、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2,592.20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2,592.20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5年3月7日注销。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2025 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康泰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松 贾 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附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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