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终止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6-02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处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66,26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股票合计为1,597,390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2024年4月19日,下同)起,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 第一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12个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24个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自2025年4月19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持有人部分股票第一次非交易过户,过户股份数量为757,141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0.31%,其中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交易过户187,489股,向其他持有人非交易过户569,652股。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自2026年4月19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的867,627股(含归属于公司的68,878股)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根据规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产清算和权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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