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60515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达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5元,共计募集资金84,1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44.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387.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7.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9.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61.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人民币0.14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80,066.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本期公司收到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海域使用权保障金57,571,380.00元,本期公司将这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6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及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3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及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是为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2024年度累计赎回理财产品2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资金账户,2025年度置换金额为43,103,434.2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原因:2021年3月,因政府规划变更等原因,公司将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 2022年11月,公司原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区块投资建设,因受政府规划变更等因素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决定变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后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以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此次变更金额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66.67%。 2024年2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为“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和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后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4.71万元。 注2: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5,066.4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存款利息及未置换的发行费 用。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工程已经完工并生产,但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因此未达预计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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