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保障了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概况 具体经营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召开的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一次年度股东会、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尽责的执行了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下设四大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为公司出谋划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随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提高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董事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及内部工作安排,夏伟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夏伟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公司始终将投资者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推进,通过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并规范完善内部控制设计。报告期内,董事会聚焦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内部监督五大核心要素,构建起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治理架构,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在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同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坚持科学决策、规范履职,聚焦公司高质量发展主线,高效统筹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2026年董事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推动经营目标高效落地 董事会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引领核心作用,聚焦业务高质量发展,带领公司管理层深耕核心主业,强化战略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复盘,及时协调解决战略实施及业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把控经营方向。多举措并举推动2026年各项经营目标高效落地、圆满完成,推动公司主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二)深化治理改革,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026年度董事会将持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枢纽作用,进一步优化董事会决策流程,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前瞻性。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聚焦经营管理、合规经营等关键领域,强化内控执行监督,及时排查并化解各类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针对性,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与公司市场形象。 (三)深入开展合规培训教育,全面夯实履职根基 公司董事会将把合规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统构建并持续优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体系。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另一方面,强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宣贯与执行,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熟知规则、敬畏规则。通过常态化的合规教育与案例警示,全面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底线思维与合规履职能力,推动决策流程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进一步织密、筑牢风险防范机制,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撑。 (四)高标准推进信息披露,立体化深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严把信息披露的每一个环节,坚决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信披质量经得起市场和监管的检验。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全方位升级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阵地,深度结合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沟通矩阵。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以及规范接待机构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回复互动易提问等多种形式,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互信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进市场认同,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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