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300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0:13:38 中财网
原标题:新天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公司二号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晶晶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2,81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36%。(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69,801,51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3,123,175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36,678,341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7,673,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1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42,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6人,代表股份62,954,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7,812,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8人,代表股份5,142,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67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9%;反对1,43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4%;弃权7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809,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23%;反对1,436,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0%;弃权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64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8%;反对1,45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7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85,1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40%;反对1,459,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4%;弃权70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6%。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64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2%;反对1,52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弃权6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81,6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84%;反对1,529,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96%;弃权6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0%。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9,801,516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33,123,175股后的股份总数1,136,678,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8,200,700.46元(含税)。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52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7%;反对1,16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1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664,7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12%;反对1,163,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3%;弃权1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61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1,15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6%;弃权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756,7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73%;反对1,157,4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5%;弃权4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以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2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4%;反对1,74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1%;弃权7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68,0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03%;反对1,749,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5%;弃权73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2%。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20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3%;反对1,62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5%;弃权9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398,0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91%;反对1,628,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71%;弃权92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8%。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常明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3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1%;反对1,55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2%;弃权9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78,4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68%;反对1,551,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2%;弃权9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0%。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65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2%;反对1,50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6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93,7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77%;反对1,502,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9%;弃权65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5%。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696,481股公司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9,801,516股减少至1,155,105,03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169,801,516元减少至1,155,105,035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66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4%;反对1,06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弃权86,000股,占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802,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07%;反对1,065,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27%;弃权8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4,696,481股,减少注册资本14,696,481元。

同意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总股本由1,169,801,516股变更为1,155,105,035股,注册资本由1,169,801,516元变更为1,155,105,035元。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梅街50号。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的变更,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等。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73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1%;反对1,09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9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868,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1%;反对1,094,5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6%;弃权9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4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尹昇律师、刘佳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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