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60328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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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0:17: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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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江瀚新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
江瀚新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基本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2,666,678.5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399,578.5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9,26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1月 1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37,266.67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31,339.96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205,926.71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3,460.19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9,884.71 |
| 以前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永久补流 | 62,140.06 |
| 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永久补流 | 43.00 |
| 本年度募投项目永久补流 | 30,563.48 |
| 以前年度购买理财 | 278,000.00 |
| 本年度购买理财 | 413,000.00 |
| 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1.00 |
| 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31 |
|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4,307.13 |
|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042.87 |
| 以前年度赎回理财 | 258,000.00 |
| 本年度赎回理财 | 433,000.00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45,183.9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月 19日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汇通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大桥支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共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放金额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8111501081566888888 | 36,869.8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42050162860800000990 | 7,553.5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38580180809135666 | 744.3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17265201040018305 | 16.20 |
| 合计 | - | 45,183.9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江瀚新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关于年产 2000吨超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系采用化学合成方式制备高纯石英砂,受设备、工艺、环境要求等限制,较提纯工艺路线生产、使用成本均更高,且实际应用中处理工艺更加复杂。2024年 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均价为 14.64万元/吨,不及高纯合成石英砂单位成本的一半。随着国内高纯石英矿的发现和提纯工业水平的进步,高纯石英砂供应水平逐年提升,进口量及进口价格亦同步下降。根据海关数据,2024年 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量较 2022年下降 54.70%,均价下降 22.70%。在当前情况下,由于供需关系产生的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且实施主体由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且实施主体由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
江瀚新材公司,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项目名称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将前期由
江瀚新材公司以注资款及借款形式提供给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剩余募集资金返还至
江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江瀚新材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对
江瀚新材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894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江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江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江瀚新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37,266.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27.71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232.3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527.96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21.17% | | | | |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募投
项目
性质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 | 截至期末
累计
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
差额
(3)=(2)
-(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
(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功能性硅烷偶联
剂及中间体建设
项目 | 生产
建设 | 否 | 51,272.44 | 51,272.44 | 51,272.44 | 2,165.48 | 30,231.15 | -21,041.29 | 58.96 | 2024-12-31 | 12,622.22 | 是 | 否 |
| 2000
年产 吨超高
纯石英砂产业化
建设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此项
目取消 | 37,503.17 | 2,464.40 | 2,464.40 | 3.10 | 2,464.4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注1) |
| 功能新材料硅基
前驱体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此项
目为新
项目 | / | 35,038.77 | 35,038.77 | 27.31 | 27.31 | -35,011.46 | 0.08 | 2027-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 6万吨三氯
氢硅项目 | 生产
建设 | 否 | 23,218.08 | 23,218.08 | 23,218.08 | 166.39 | 15,691.63 | -7,526.45 | 67.58 | 2022-7-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000吨气凝
胶复合材料产业
化建设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此项
目取消 | 17,155.00 | 1,961.41 | 1,961.41 | - | 1,961.41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2
(注) |
| 硅基新材料绿色
循环产业园一期
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此项
目为新
项目 | / | 15,193.59 | 15,193.59 | 5,492.33 | 8,371.82 | -6,821.77 | 55.10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科研中心与办公
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
建设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030.10 | 14,597.18 | -402.82 | 97.31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61,778.02 | 61,778.02 | 61,778.02 | 43.00 | 62,183.06 | 405.04 | 100.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205,926.71 | — | 205,926.71 | 9,927.71 | 135,527.96 | -70,398.7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年产 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近年来,国内气凝胶行业成为热点,行业
内较多主体拟新建和扩建产能,由于目前国内气凝胶制备技术相对成熟,供应端的快速增长
基本成为定局。同时在需求端,气凝胶在节能住宅、新能源汽车等消费领域大量应用的预期
暂未实现,现阶段下游需求增长无法与供应端相匹配。公司认为,基于目前的行业和市场现
状,未来几年气凝胶行业将面临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市场竞争将会比较激烈,项目盈利空间
有限。因此,江瀚新材公司拟暂缓实施该项目,未来将根据市场变化对项目实施作出决策。
2024年 2月 22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
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
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
2.年产 2000吨超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系采用化学合成方式制备高纯石英砂,
受设备、工艺、环境要求等限制,较提纯工艺路线生产、使用成本均更高,且实际应用中处
理工艺更加复杂。2024年 99.99%以上高纯石英砂进口均价为 14.64万元/吨,不及高纯合成
石英砂单位成本的一半。随着国内高纯石英矿的发现和提纯工业水平的进步,高纯石英砂供
2024 99.99%
应水平逐年提升,进口量及进口价格亦同步下降。根据海关数据, 年 以上高纯
石英砂进口量较 2022年下降 54.70%,均价下降 22.70%。在当前情况下,由于供需关系产
生的变化导致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2025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
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35,038.77
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万元及累
积利息拟全部投入“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且实施主体由湖北江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年 2月
20 305,467,119.8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元。经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年 6月 15日完成
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 41.30亿元,
到期赎回 43.30亿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持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0.00
亿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自 2023年 6月 12
日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 5,805.7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其中 2025年累计使
用 1,288.85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不存在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资
金尚未置换 |
注 1: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
目(一期)”,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且实施主体由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2025
年 10月 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
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且实施主体由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
江瀚新材公司,除上述募投
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项目名称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将前期由
江瀚新材
公司以注资款及借款形式提供给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剩余募集资金返还至
江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注 2:2024年 2月 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5,193.59万元及累积
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的液氯仓库、罐区、控制室、循环水站、冷冻站、变配电室等硅基新材
料绿色循环产业园配套公辅设施。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项
目 | 募投
项目
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 截至期末
计划累计
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 实际累
计投入
金额(2) | 投资进
度(%)
(3)=
(2)/
(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董事会审
议通过时
间 | 股东会审
议通过时
间 |
| 硅基新材
料绿色循
环产业园
一期项目 | 年产 2000吨
气凝胶复合
材料产业化
建设项目 | 生产
建设 | 湖北江瀚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荆州市沙市
区深圳大道
299号 | 15,193.59 | 15,193.59 | 5,492.33 | 8,371.82 | 55.10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4/2/2 | 2024/2/22 |
| 功能新材
料硅基前
驱体项目
(一) | 年产 2000吨
超高纯石英
砂产业化建
设项目 | 生产
建设 | 湖北江瀚电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荆州市沙市
区深圳大道
299号 | 35,038.77 | 1.80 | 1.80 | 1.80 | 100.00 | 2027/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4/25 | 2025/5/28 |
| 功能新材
料硅基前
驱体项目 | 功能新材料
硅基前驱体
项目(一) | 生产
建设 | 湖北江瀚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荆州市沙市
区深圳大道
299号 | 35,038.77 | 35,036.97 | 25.51 | 27.31 | 0.08 | 2027/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10/14 | / |
| 合计 | - | 50,232.36 | 5,519.64 | 8,400.93 | - |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 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公司基于目前国内气凝胶行业和市场现状,未来几年气凝胶行业
将面临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市场竞争将会比较激烈,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 15,193.59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三氯氢硅 6万吨、四氯化硅 6,000吨,并为新项目后续的
二期、三期拟建规划项目提供公辅设施,缓解公司当前因三氯氢硅产能不足导致功能性硅烷供应量无法完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
2. 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超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公司原项目系采用化学合成方式制备高纯石英砂,由于供需关系产
生的变化导致原项目经济性进一步下降,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
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5,038.77万元及累积利息拟全部投入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新项目拟新建两个生产车间、一个充装车间、一个电子级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光纤级四氯化硅 10,000吨、电子级正硅酸乙
酯 5,000吨。
3. 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系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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