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城地香江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00Z0478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47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1-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专字[2026]200Z0478号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城地香江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城地香江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城地香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城地香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城地香江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城地香江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6]200Z047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万斌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浩 2026年 4月 20日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0年 8月 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3,773,584.91元。 上述款项已由保荐机构于 2020年 8月 3日汇入贵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为 5013100081474989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8月 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0年 9月 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1.10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0年9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251.68万元,募集单位: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通”)及保荐机构已于 2020年 9月 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年 9月 1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工程”)、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动力”)分别与保荐机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 1月 17日公司与子公司云基础(扬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础”)分别与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251.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年末,综合计算退货及再投入,原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尚余约336万元未投入。 注2:累计投入额较计划投入额多出的0.64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公司将其投入项目所致。 注3:募集资金总金额119,377.36万元,上表为未包含由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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