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人,实际参加表决 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补选 董事暨聘任首席合规官的公告》(临2026-025号)。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补选 董事暨聘任首席合规官的公告》(临2026-025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