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1:31:18 中财网
原标题:贝斯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持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升规范运营及风险管控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5年,公司坚持“产业聚焦、技术创新、安环保障、规范运营”的宗旨,在各种风险挑战和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公司稳健发展。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5.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6.8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二甲戊灵原药等核心产品领域的龙头优势地位,持续推进营销工作,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公司通过对二甲戊灵等核心产品持续的工艺优化,提升产品品质,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二甲戊灵中间体、原药、制剂的产销量较2024年均有所上升。在产业链配套方面,公司的控股子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 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为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关键原材料3-戊酮自配起到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拓海内外市场,不断巩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努力做好市场调研,增强市场分析能力,积极参与各项展会,加强客户拜访交流,切实保障客户需求,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继续积极推进农化产品的海内外注册登记和开发工作。

2025年,公司坚持精细化管理理念,将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方式应用在公司各业务板块。上虞基地生产部通过组织数智化培训,培养生产人员利用数据透视表精准查找问题、挖掘数据背后的逻辑与原因,有效辅助生产管理;涟水基地生产部通过节能、降耗、减排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年节约成本数百万元;上虞基地采购部邀请设备供应商进厂考察、拆解和优化非标设备,成功突破设备单一来源瓶颈,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各生产基地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持续优化环保处理工艺,不断提升公司的清洁生产技术水平,持续推动节能降耗;公司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双重预防体系管理、智能巡检、区域人员在岗定位等安全生产功能运行良好,提升了各生产基地的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研发创新驱动,持续推动新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引进优秀研发人才,持续推动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和布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67项已授权专利,其中37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30项。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布局碳五产业链下游产品的研发和现有装置的工艺改进,为公司的产业链延伸、补充和强化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母公司绍兴贝斯美和子公司江苏永安均已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这是对公司持续研发创新能力、技术优势等方面的认可和肯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4、积极进行产业链延伸,向碳五新材料领域进行深入布局和发展
为了补充并强化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依托二甲戊灵产业链基础,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安徽铜陵“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和“年产12,100吨环戊烷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投产,上述装置的产品质量优异,成功开拓了一批长期、稳定客户,为碳五下游产品的稳定生产提供了助力。但是,受产品价格下降、部分产品市场拓展进度慢的影响,铜陵基地仍出现较大规模的亏损,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在戊酮装置和环戊烷装置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推动“年产20,000吨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项目建设,预计将于2026年内投产。项目投产有助于碳五装置的产业链延伸发展,深化战略性新材料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公司环保型农药及新材料产业协同发展。

宁波捷力克拥有20多年的农药产品出口销售经验,营销网络遍布全球主要农作物生产地市场,取得的海外农药登记证数量位居国内农药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政策号召,发挥捷力克产品组合丰富、全球化营销网络的优势,持续推进农药出海战略,助力目标国家和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共47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5年1月8 日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 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2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5年4月 18日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4、审议通过《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3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5年6月30 日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5年7月 14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5年7月 21日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年7月 29日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7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5年8月 11日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 案》 3.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7《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3.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 案》; 3.13《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3.1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16《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3.18《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19《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3.2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8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5年8月 18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5年9月3 日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 案》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 的议案》
10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5年9月 10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11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5年10月 20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5年10月 27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全年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在组织筹备会议、发送会议通知、召开会议等程序上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本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科学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最终决议,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2025年 第一次 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1月24 日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22024年 年度股 东大会2025年5月9日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2025年 第二次 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8月28 日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案》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的议案》
42025年 第三次 临时股 东会2025年9月26 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监督和审核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为公司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就公司董事、高管等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审议。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对新任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了提名。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守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了解,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广大投资者及持续督导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和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向投资者解读了公司的业绩情况及发展情况,还及时对互动易平台的提问进行认真的回复,通过电子邮件、接听投资者电话等形式,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六、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

(2)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管理制度(4)全体董事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学习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提升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合规意识,防范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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