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 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0.48亿元,同比增长 15.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5.47万元,同比 增长16.17%。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 会同意提名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将与独立董事和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本次换届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 三、《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 董事会同意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 于传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独立董事唐睿明、王国峰、马金城、丛丽芳、于传治回 避表决。因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 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四、《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及区域的薪酬水平,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 税)。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关联委 员全部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因独立董事唐睿明、王 国峰、马金城、丛丽芳、于传治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 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号),该解释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年 度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大连华锐大 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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