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投资尾矿综合利用回收有色金属项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明珠矿业投资尾矿综合利用回收有色金属项目。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完成项目立项备案、环评等手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次投资项目可能存在变更、延期风险。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定的生产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完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3)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契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与“双碳”战略要求,项目依托明珠矿业选矿厂加工产生的铁矿石尾矿及尾矿库存量尾矿,通过购置重选设备,对钨、锡、铁粉等有价金属进行回收利用,将废弃尾矿转化为“二次矿产”,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实现尾矿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与价值再造,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拓展产业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依托尾矿综合利用开展有价金属回收,在政策支持、技术成熟度及市场前景等方面均具备可行性。 (4)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明珠矿业本次拟投资尾矿综合利用回收有色金属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尾矿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与价值再造,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拓展产业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视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完成项目立项备案、环评等手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次投资项目可能存在变更、延期风险。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定的生产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完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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