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金岭南(000060):募集资金年度报告-众环专字(2026)0500466号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500466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500466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以武 中国注册会计师: 焦金梅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1号)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合计3,784,495,283.0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17号《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注2:差额为多米尼加项目美元及比索投入后,按期间平均汇率折人民币后,与原换汇人民币之差。 注3: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粤财建[2023]37号文件,即关于转下达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2024年丹冶项目专户收到仁化县财政局转入的[2111001]科目能源节约利用补助款175.15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告编号:2025-069),并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正在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相关的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相关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及余额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以及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96,500,453.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和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0年9月,公司已经从募集资金专户将人民币88,145,330.00元转出非募集资金账户,多米尼加矿业公司将人民币208,355,123.42元转出至非募集资金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在2025年度没有购买理财产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购买并延续至本年的理财产品。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6月。(公告编号:2021-026) 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 (公告编号:2022-024) 经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2月。(公告编号:2024-11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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